我即将和BF结婚,关于房产的问题,请教各位,谢谢! 1.BF家有3套房子,(BF有一个姐姐)1套现已公证为我BF的名下。1套是他爸爸的名下(产权房),还有1套是使用权房在他姐姐名下,为了报销供暖费。请问以后如果他爸爸未说明另2套的分配情况,按法定会如何分配2套房子? 2.另外那套使用权房在他姐姐名下的,能办理过户买卖吗? 谢谢
“三套房子”给您三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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