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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见过支持事业单位向聘用制人员索要违约金的国务院文件?

新《劳动合同法》对聘用制人员规定: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到底有没有发文,默认支持单位向我索要一万元违约金? 本人没有培训,也没有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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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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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到底有没有发文,默认支持单位向我索要一万元违约金? 本人没有培训,也没有竞业限制。 ……没有这个规定。 纯粹是……敲诈勒索! 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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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对劳动者单方擅自解除合同未设条件限制。只要劳动者情绪不佳,就可以提前三十天“挥一挥衣袖”,趾高气扬地告诉老板:“老子不想干了,结工资吧!”企业不仅必须接受,还必须支付所有的工资福利。
    劳动者无需为自己的背信弃义支付代价。法律未在此设立法定违约金。令企业更绝望的是,法律还禁止企业约定违约金。该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2和23条涉及企业培训费和技术保密条款。非此,企业无法求得任何违约赔偿。   。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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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当官的党政疯狂了!反对贪污官吏!官吏他们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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