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给无证企业或个人处方药怎么处?

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给无证企业或个人处方药怎么处罚

全部回答

2014-11-25

883 0
     药品批发企业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无证诊所批发药品,是一种并不少见的带有普遍性的行为。用这些企业的话说,不能看到送上门的钱不赚。而冒用有证单位的名义开票,更是他们逃避法规监督的惯用手法。
  虽是普遍现象,一般却不易发现,只有在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或非法行医追踪药品来源时,才会露出端倪。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药品批发企业和清单上标示的实际药品购进单位进行调查确认后,可以认定药品批发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经营,不得有下列活动”的第(二)项“与无《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个体诊所进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药品购销活动”之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药品的,处以警告或者并处2千元至3万元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这家药品批发企业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

2014-11-25

870 0
根据市药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批发企业向无资质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的,处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