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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领取条件材料及流程有哪些?

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领取条件材料及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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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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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说明: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申领条件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所需材料1。  《结婚证》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
  《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补充:1至5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 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另外,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晚育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按照上述规定,您一共可以休135天产假,或者您休105天产假,您爱人休30天奖励假。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相关说明晚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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