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二者是怎样的关系?
商品必须既具有使用价值,又要具备价值,两者不可分割是商品特有的两个要素,但商品的这两个要素既统一又对立。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统一的。 ① 商品的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一个物品没有使用价值,无人购买,不能交换,也不会具有价值。比如说以前的一分两分的纸币,它耗费了人类劳动,具有价值,但是由于过期了,不能流通了,而且,由于年代较近,又没有收藏的意义,就属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 ② 商品的使用价值也离不开价值。 一个物品如果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价值,它就不是商品。比如说自然资源,它具有使用价值,...全部
商品必须既具有使用价值,又要具备价值,两者不可分割是商品特有的两个要素,但商品的这两个要素既统一又对立。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统一的。 ① 商品的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一个物品没有使用价值,无人购买,不能交换,也不会具有价值。比如说以前的一分两分的纸币,它耗费了人类劳动,具有价值,但是由于过期了,不能流通了,而且,由于年代较近,又没有收藏的意义,就属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
② 商品的使用价值也离不开价值。 一个物品如果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价值,它就不是商品。比如说自然资源,它具有使用价值,但是它在没有被开发时,它是没有价值的。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对立。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能同时归买者或卖者中任何一方所有,而只能分别归于买方和卖方。 生产者如果自己实现了使用价值,如果他不拿去交换,就得不到其价值;如果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就只能放弃其使用价值。
一切商品,对于生产者来说要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而对其购买者来说,要想得到使用价值,就必须付出该商品的价值。简单说,就是你不能想吃苹果,又不付钱,你不能两者都占有,你只能要么选择苹果,付钱;要么不付钱,不吃苹果。
劳动二重性 (一)劳动二重性指的是 具体劳动 和 抽象劳动。 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
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从事各种生产活动,而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具体劳动有质的差别,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不同质的产品,用来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
不同的具体劳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而形成使用价值的多样性具体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抽象劳动是撇开各种劳动的具体形式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的脑力和体力的耗费。 一切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的使用和耗费,如果我们撇开人类劳动力耗费的特定性质和各种劳动的具体形式,那么,人类的劳动活动剩下的就是,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在纯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人的大脑、肌肉、神经、手等的体力与脑力方面的生产性耗费。
这就是撇开了具体形态的抽象劳动,是没有任何质的区别的一般人类劳动。 劳动二重性的关系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统一的。 商品生产者在从事具体劳动的同时,也就支出了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和抽 象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有差别有矛盾的 首先,具体劳动是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某种特定的有用性和具体形式来考察的;而抽象劳动是抽掉了劳动的有用性和具体形式,单纯从劳动是人的脑力和体力支出来考察的。
其次,生产各种商品的具体劳动,在性质上是不相同的;而生产各种商品的抽象劳动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只存在量的差别。再次,具体劳动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劳动的自然属性;而抽象劳动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它是劳动的社会属性。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一)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定义。 私人劳动是指劳动具有私人性质.社会劳动是指劳动具有社会性质. 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成为社会总劳动一部分,这样,他的劳动就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性质。
同时由于私有制的存在,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私人的事情,劳动成果也归私人所有,于是劳动就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 (二)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 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统一的,同时也是对立的。
其矛盾性表现在:作为私人劳动,一切生产活动都属于生产者个人的私事,但作为社会劳动,他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他的私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而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直接表现出来的是它的私人性,并不是它的社会性,他的私人劳动能否为社会所承认,即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他自己并不能决定,于是就形成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商品的交换才能实现 。 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的关系 马克思对此作过如下概括:“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
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 所以,劳动二重性矛盾决定商品二因素矛盾 举例说明:在商品生产中,人们为了生产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就要进行一定形式的劳动。
使用价值的不同属性,决定了劳动的特殊形式。如生产上衣需要裁缝的劳动,裁缝利用尺子、剪刀等缝纫工具,对布料进行加工生产出上衣。这种劳动是根据劳动的目的、加工对象、生产手段、操作方式、生产结果等来区分的。
这种具有不同性质和不同具体形式的劳动就是具体劳动。具体劳动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它体现着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永久条件,是不以社会形态的变化为转移的。但是,具体劳动的种类和操作方式,都随着生产力和生产专业化、社会分工的发展而不断扩展和变化。
生产商品的劳动,不管其具体形式如何千差万别,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这种撇开了具体劳动特殊性质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它体现着人和社会的关系。
劳动二重性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关系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是不能直接进行量的比较的,只有将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也就是从具体劳动中抽象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进行量的比较。
然而,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在根本上取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统一。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如果与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这个私人劳动就不被承认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也就不被社会所承认,因而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这就形成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而劳动二重性又决定商品二因素,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
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源于商品生产的社会条件。商品生产的出现,是因为具备了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样两个条件。
于是产生了具有个人性质的个人劳动和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双重性质。私人劳动首先表现为具体劳动,它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使用价值,才能得到社会承认,这时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
但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各种具体劳动由于不同性质而无法进行量的比较并确定交换的比例,客观上就要求必须抛开劳动的具体特点,单纯进行一般人类劳动耗费的比较,这就只能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即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在根本上取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统一。
总结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而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又决定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所以, 商品二因素的矛盾来自劳动二重性的矛盾,归根到底来源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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