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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第六章任职回避,第十七条第二款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一、请问其中的“离任”二字是否含离退休人员?二、“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如何理解?

全部回答

200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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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含!离任即包括离开法院的以前是法官而以后不再是法官的人,这其中显然包括退休法官。 2、举个例子,比如老张原是A法院的法官,那么老张从A法院离任后,任何时候均不能在A法院办理案件。

2005-04-20

44 0
包含!!!

2005-04-19

45 0
包含

2005-04-17

61 0
1、离任的内涵包括从法院离休、退休、退岗休养、调出、辞职、辞退、开除等情形。 2、对在原工作过的法院的所有案件均不得以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身份参加开庭。

2005-04-16

58 0
离任包括退休,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离任是指人员拖离岗位,而退休也是这个意思,对于第二个问题,意思是离任后不到原法院参加和这儿有关联的任何事。

2005-04-16

4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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