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是按揭的,在今年八月初卖出去的,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银行的20万贷款还没有还,由买主替我还银行贷款,另外压了我3万元钱,等办理完过户后再付给我,其余的款项已经全部给我了,我自己在吉安市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等钱装修,原来南昌市的房产证下来了,我一直打电话催我的买主过户,好把那押的3万元给我,但是买主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我估计肯定他自己最近也无力还清银行贷款,无法到银行解除抵押,所以无法过户。现在房价已经开始回落,我的买家一直和我说房价降了,他买我的房子吃亏了,另外他买了之后,一直没有去入住之类的话。我现在想咨询的事情是,如果在今年年底之前,他还没有想过户的意思(我被他压了3万元,银行贷款还是以我的名字贷款了20万,用的是我公积金贷款),我催促无效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当时他的购房款,房子收回来呢?(我自己另外买的一套房子3个月已经升值了10万,如果可以收回房子的话,我把现在的房子卖了,相当于三个月我自己还了银行贷款10万元)。
有知道的麻烦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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