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我们家一向都有中午收看《今日说法》的习惯。不知道为什么,其实,大家的心里明白-----
如果节目是关于医疗事故的案件,心里就非常恼火。那是因为,笨笨的我。
今天是12月3号,也讲到医疗事故了。唉!
在2002年,我先是被广州某医院搞知得了肺肿瘤,接着就是肝癌,做了介入治疗后发了两个多月的烧37--39度不等,随后就肝穿刺,就说不是癌。
事情以为就结束了,谁知以后这些年,我过得非人的生活。你猜我现在多少岁?26!当时,我还在读书!我现在身体很虚弱。
我很想告那医院,可是又想到我们这些小百姓,怎么告得进去呢?人家是大医院啊!就算告了,又精力又财力,我负担得起吗?我家在农村,我好不容易有份稳定的工作(虽然是大学生,但身体差,很难找工作),家人我要养啊!
另外,事情已经过了3年多,我还可以打医疗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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