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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烟台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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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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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该事项对计生委提问   办理机构:计生委   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即时予以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六区之间流动的除外)1个月及以上,以工作、生活为目的赴异地居住满15天的成年育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申办材料:   1。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
  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违法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信、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后,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截止前,流动人口应当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依据: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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