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哪些情况要进行房产转移登记
哈尔滨要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有哪些情况
办理条件:房屋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合并、分割、裁决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
要办理房产转移的情况:
一、公有住房权属转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房屋权属转移之日起90日内,持公有住房出售手续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二、商品住房权属转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商品房买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1、商品房销售票据;
2、商品房购销合同;
3、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内容与房屋实际不符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已经确认权属的房屋,因调拨或者单...全部
哈尔滨要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有哪些情况
办理条件:房屋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合并、分割、裁决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
要办理房产转移的情况:
一、公有住房权属转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房屋权属转移之日起90日内,持公有住房出售手续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二、商品住房权属转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商品房买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1、商品房销售票据;
2、商品房购销合同;
3、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内容与房屋实际不符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已经确认权属的房屋,因调拨或者单位合并、分立致使权属发生转移:权利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9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已经确认权属的房屋,因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调解、决定、裁决、裁定、判决致使权属发生转移:权利人应当在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9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
3、权利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五、已经确认权属的房屋,因买卖、赠与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转让而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当事人应当在相关的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产转让合同;
3、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继承、赠与、涉外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相应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已经确认权属的房屋,因分割、扩建、改建和部分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发生变更及其他个别登记事项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1、房屋权利人名称变更的;
2、婚姻存续期间,权利人在夫妻间变更的;
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4、房屋翻建或者部分改建的;
5、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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