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 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 变质的; (4) 被污染的; (5) 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 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 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 超过有效期的; (4)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假药、劣药的定义 一、假药的定义 答:《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劣药的定义 答:《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假药简介 假药(Bogus Dru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补充 明星代言药品明知是假药的将被追究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明星代言药品如果明知是假药的将被追究刑责。 熊选国提到明星代言行为时说,从司法解释角度来看,首先还是提供广告宣传这样一个行为的定位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是故意犯罪,构成共犯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前提的。所以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他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作为共犯处理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前提很重要。 据了解,200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据中国网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