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居民申请办理赴港澳地区探亲
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
(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全部
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8×33mm)。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是指公民的父亲或母亲。
(父母离异的,由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申请人由父亲或母亲以外人员陪同的,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提交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
(2)探望应聘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4、港澳亲属关系证明。
p。s:(1)、探望配偶的须交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5、委托办理签注的,受托人须交验委托人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6、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