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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怎样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

我国规定怎样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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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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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一些地方在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过程中, 擅自扩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范围,违法提供建设用地的问题比较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 (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 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必须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 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 企业。
  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 业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 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 准。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 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 乡(镇)、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 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 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 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 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 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 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 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 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 规划,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 大量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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