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病历资料不真实是否还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病历资料不真实是否还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全部回答

2018-07-07

0 0
    要区分病历的涂改和修改,涂改病历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修改病历是当病历出现错字时进行的修正,是法律许可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当事人以伪造、篡改、销毁或其他不当方式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有无过错的,应承担相应不利的诉讼后果;病历资料内容存在明显矛盾或错误,制作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不利的诉讼后果;病历书写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
    一般情况下,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经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病历资料和摄片等其他鉴定资料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材料才会提交给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无论是患方还是医方,擅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由其保存的病历资料,导致无法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由责任方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如果有直接证据证明病历资料不真实,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患者可以坚持不做医疗鉴定。
  虽无直接证据但患方对病历资料及其他鉴定资料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进行文书鉴定。经鉴定病历资料不真实就不必再做医疗鉴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