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浦发银行的信用卡在事么情况下可以免年
善用信用卡
2005年04月14日 20:39 新浪财经
随着信用卡产业的蓬勃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和信用工具,在人们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对于这种宣扬超前消费理念的金融产品也是褒贬不一。 特别是很多理财人士都谈卡色变,在讲述理财技巧的时候往往将信用卡作为反面教材,认为有理性的人是不应该使用信用卡的,使用信用卡对于理财百害而无一利。之所以有这种观点,是因为我们片面的夸大了信用卡的信用功能的负面效应,此外也忽略了信用卡的支付功能。 对于理财而言,很多金融产品都是很好的投资对象,比如说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甚至期货等等,信用卡虽然也是金融产品,但它不是作为投...全部
善用信用卡
2005年04月14日 20:39 新浪财经
随着信用卡产业的蓬勃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和信用工具,在人们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对于这种宣扬超前消费理念的金融产品也是褒贬不一。
特别是很多理财人士都谈卡色变,在讲述理财技巧的时候往往将信用卡作为反面教材,认为有理性的人是不应该使用信用卡的,使用信用卡对于理财百害而无一利。之所以有这种观点,是因为我们片面的夸大了信用卡的信用功能的负面效应,此外也忽略了信用卡的支付功能。
对于理财而言,很多金融产品都是很好的投资对象,比如说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甚至期货等等,信用卡虽然也是金融产品,但它不是作为投资对象而存在的,事实上信用卡更适合作为一种理财工具使用,一个具有很多附属功能的理财工具。
我们通常说信用卡利用了持卡人的人性弱点,例如:贪图便宜;自我控制能力弱;不量入为出;滥用个人信用;物欲过度膨胀不知节制;善小而不为忽视细节等等,这些恐怕就是信用卡获罪的根源所在,但是,我们不应该因为消费者滥用自己的信用和无限度的膨胀个人物欲而让信用卡当替罪羔羊。
具有信贷功能的金融产品有很多种,信用卡只是其中一种,而信用卡获罪只是因为这种金融产品很好的把信贷功能和支付功能融合在一起,拉近了信贷与支付之间的距离。但这一切并不是信用卡的错误,而是消费者自身的问题。
对于一个自我控制能力极弱、滥用个人信用、物欲过度膨胀的人而言,即便没有信用卡,仍然难免出现财务危机。所以,信用卡并没有什么神秘,也没有那么大的魔力,它本身即不能破财,也不可能敛财,关键在于持有者的态度是善用还是滥用,只有理性态度才能决定理性使用,理性的使用才能最终达到理财的目的,享受信用卡的种种便利和益处。
这其中,对于客户经理而言,能够引导客户“善用”很关键。
为什么说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善用很重要呢?这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用选择合适的信用卡品种,二是要会正确的使用信用卡。首先,信用卡不是一种完全同质的金融产品,它包括一整套的金融服务,即便是同一家发卡机构发行的不同种类的信用卡,它们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除了信用卡的价格和成本这些最基本的竞争因素外,一些非价格的竞争因素也不能忽视,而所有这些竞争因素都是导致信用卡不同质的根源。
乍看上去,所有的信用卡都允许人们持卡消费,并在一定的期限那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这使得信用卡看上去并不像想象的差别那么大,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因为此就认为信用卡完全同质,没有区别,那么就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
我们可以仔细研究一下信用卡,就会发现每一种信用卡势必会有一定的差别,这种差别就是我们所谓的产品差异。而这些差别归根到底都是源自于持卡人的不同需求,信用卡的式样、费率、功能、用途、服务等等因素足以致使表面上来没有什么分别塑料卡片在内涵上千差万别。
其次,信用卡具有很多区别于准贷记卡、借记卡等卡种,自身独有的特点,而扬长避短,善用信用卡的特点对于持卡人非常必要。虽然现在持卡族越来越多,但是大多数持卡人仅仅把信用卡当做存取款、代缴费的工具,甚至把信用卡当作借记卡来使用,这样做不仅让信用卡“英雄无用武之地”,而且还会在无意中给持卡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事实上,无论借记卡还是信用卡,都各具特色,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别,若使用得当,不仅可以享受支付卡给我们生活带来的无限便利,还可以帮助持卡人实现个人理财的目的。在这里我们借助几个生活中的小案例对善用信用卡的重要性予以进一步说明,下面是前一阵媒体刊登的一篇关于三位持卡人对信用卡不同态度和用卡心得的报道:
l 莎丽,30岁,广告策划总监,月薪6000元。
使用的理由:不需要担保人,消费不收手续费,可以应急融资无须担心购物时现金不够;
去年初,我的一位好友向我推荐信用卡,她说,信用卡最长可以在 50天内免息使用, 50天后银行才开始计息,两个月内,只要我归还了银行的这笔钱,授信额度将继续保持不变。
此外,而准贷记卡或其他银行卡在外地消费是要收手续费的,储蓄卡不能透支,准贷记卡透支银行是要计利息的;而信用卡在外地消费是不需要收手续费的,而且也无须先存现金后支取,非常方便实用。听后,我觉得很不错,于是就向当地一家建行的信用卡部提交了办卡申请。
很快,我就收到一张授信额度3万元的龙卡信用卡。用了一段时间后,我对信用卡的使用技巧可以说是运用自如了,而且感觉真的很不错!信用卡其中有一点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我不用找任何第三方担保,也无须用自己的财产做质押便可申请到信用卡贷款;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的时候,凭着这张卡,也可以透支消费或者在银行提取现金。
记得有一次,我出差准备乘机回来,可飞机离起飞还有几个小时,于是我便随意在商场里浏览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突然发现货架上有一件非常精致的玉雕,标价1500元。我当即用信用卡买下了它。要是在以前,当不期遇到非常称心的商品时,我往往由于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够而忍痛割爱,现在就无须为此苦恼啦!
l 刘永,25岁,电台记者,月薪3500元。
不使用的原因:信用卡没有准贷记卡那么“稳”,容易“丢”钱,存款无利息取现有费用,无密码保护;
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我每天都在外奔波采访,平时一直用的是准贷记卡,后来听朋友说信用卡比较实惠方便,就申请了一张。
刚开始,信用卡的确给我带来了一定的方便,可一段时间后,我发现用信用卡不但没有省钱,反而让我“丢”了很多钱,也带来了不少麻烦。在第一次还款时,我拿着现金去银行储蓄所柜台,排了好长时间的队,到了跟前,柜员却不知道怎么操作,在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费了很长的时间才搞定。
于是我决定一次给信用卡上多存些钱,想着以后银行直接扣就行了,可后来才发现,存入的钱银行根本不给计利息;而取自己的钱,银行还要收手续费。这样,贷记卡就在无形中让我“丢”了钱。
去年底,一件意外的事彻底改变了我对信用卡“方便”的认识。
记得那天中午,我接到一个紧急的采访任务,就急忙赶去现场,一直到晚上6点才结束。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时,发现钱包不知何时不翼而飞。我的信用卡!我大叫着,并立即拨打发卡银行的挂失电话,同时也让客服人员帮忙查查卡内的钱有无损失。
客服人员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你的信用卡内已没钱了。”“我不是有密码吗?”我追问。她解释说:“为给消费者带来方便,消费时是不需要密码的,取现金才要密码。”当时我懵了:“真的很‘方便!’” 经历这件事后,我便不再用信用卡,而是继续用原来的准贷记卡。
虽然准贷记卡不大方便,但它却“稳”,不易“丢”钱。
l阿雅,27岁,外企职员,月薪2500元。冷静的中立派:优势和不足都有,应依个人生活工作而定,最好外出用信用卡,在本地用准贷记卡,消费用信用卡,借现金用准贷记卡。
国际标准信用卡推出后,我便申请了一张,不过原先的准贷记卡也没有扔。因为在申请信用卡时,我就把信用卡与准贷记卡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发现两者正好互补。而且如果能合理运用,可以达到省钱的目的,也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损失。
每次我外出出差或旅游时,都用信用卡,因为在外地我可以从这张卡上直接取钱而银行方面不收取手续费,而准贷记却收费,这时当然用信用卡省钱。在工作地,我会把信用卡“还”给银行,用准贷记卡。因为,只要用信用卡消费一次,50天过后不去还款银行就开始计息,所以我宁愿使用准贷记卡取现金,反正都一样:一个要收利息,一个要收手续费。
虽然准贷记卡在某些时候没有信用卡用起来那么“爽”,但却降低了“丢”钱的风险。因为一旦不幸丢失了准贷记卡,不但可以立即向银行挂失,而且准贷记卡有密码,捡到者不能把钱取走。
所以,我觉得申请信用卡不能盲目,应依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性质而定。
如果你的工作时间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外地,那信用卡便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只是偶尔外出一趟,不妨多用准贷记卡,外出时再申请一张信用卡,回来再“还”给银行,这样不是一举双得吗?
通过对信用卡态度迥异的三位持卡人的用卡心得,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肯定信用卡的持卡人还是否定信用卡的持卡人,实际上对于信用卡的认知都是比较模糊的,甚至在很多方面还存有理解的误区,更加凸显了“善用”的重要。
误区一:两个月内,只要我归还了银行的这笔钱,授信额度将继续保持不变;
一般发卡机构都会宣传自己的信用卡免息还款期长达50多天,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理想状态下的期限,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信用卡的时候,鲜少能够享受到50天的免息还款期。
一般信用卡的对帐单中有两个常见的日期概念:记帐日和帐单日。信用卡的记帐日就是银行在系统中记录你消费情况的日期;结帐日(帐单日)就是说生成你帐单的日期,最后还款期是指你必须还款的最后日期。假设信用卡帐单日是每月18日,最后还款期是每月8日,而持卡人的消费日期是2月19日,那么信用卡出帐单的日期应该是3月18日,则最后还款期是4月8日。
从2月19日起至4月8日止,正好是50天。因此持卡人只有在帐单日的次日消费,才能够保证享受最长的免息还款期,但是谁能保证自己的消费日期固定在每月的某一天呀?!
顺便再多说一句,如果帐单日是每月18日出,最后还款期是每月8日的话,假如持卡人在2月17日消费,根据发卡行记帐日的时效,有两种情况:
1、消费能够即时记帐,比如说招行、兴业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在国内消费时,一般通过POS联机交易几乎都能够实现实时记帐,这样的话,你17日消费就会在18号帐单日中列出,那么此笔消费则需在3月8日还清,免息还款期约为18天(以闰月计算);
2、消费无法即时记帐,比如你持卡在境外交易,那么交易记录可能会出现延迟记帐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你在17日的消费就无法在2月18日的帐单日中体现出来,而只能体现在下期帐单中,也就是3月18日才能列出,那么你最后还款期将会是4月8日,免息还款期长达约50天;
3、在18日发生消费的情况和17日消费差不多,完全取决于你的消费记录会不会即时列入本期帐单中,从而导致免息还款期限长短的变化。
误区二:准贷记卡或其他银行卡在外地消费是要收手续费的;
事实上,任何一种支付卡,无论信用卡、准贷记卡、借记卡甚至储值卡,在本地异地消费的时候都是无须支付任何手续费用的,即便是透支消费购物,也同样没有任何与支付行为相关的直接费用产生。
目前发行中的各种支付卡,仅仅在提取现金的时候有可能涉及到手续费用的问题。
误区三:信用卡还款不便;
银行网点里办理业务的客户经常人满为患的确是不铮的事实,这和我们国家目前很多种银行业务都需要人工处理有直接的关系,虽然现在国内的银行在大力的推广民众使用自助银行、网络银行和电话银行来办理部分业务,以期缓解柜台的业务压力提高效率,但无论从推广的力度深度来看,还是自助设备所能提供的业务办理种类来看,都远远达不到客户的实际需求,因而人们还是普遍偏重于银行柜台办理业务。
一般来讲,信用卡的还款方式有多种可以选择,除了柜台还款方式以外,还有自动转帐还款、ATM转帐还款、电话转帐还款、网络转帐还款、CDM/CDS还款等方式,其中自动转帐还款是最为便利的一种,自动转帐还款是指持卡人可以选择信用卡发卡行的储蓄帐户或借记卡作为自己信用卡的关联帐户,并授权银行在信用卡欠款的最后还款日自动从储蓄帐户或借记卡中转帐偿还信用卡帐户的欠款。
采用这种还款方式,持卡人即可以避免银行柜台排队的困扰,也可以避免因大意错过欠款的最后还款期而导致滞纳金的产生,一举两得。
误区四:信用卡存款不计利息,支取有手续费;
信用卡与准贷记卡、借记卡的区别之一,就是不具有储蓄的功能,虽然信用卡也可以存款,但其目的并非是为实现储蓄,而是为了便于持卡人偿还欠款以及利用存款临时弥补自身信用额度不足的尴尬,实际上信用卡的存款仅仅是对信用卡附加功能的完善,发卡机构并不鼓励持卡人将信用卡用于储蓄存款,因而标准的信用卡对于存款都是不计付利息的,只有准贷记卡和借记卡才有存款利息。
发卡机构对于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提取现金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也是出于上述的原因,对于国际标准的信用卡而言,无论持卡人是提取自有存款还是预借现金,都需要支付取款手续费。上面案例中持卡人刘永所面对的问题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想避免在银行网点耗费无谓等候时间,可以采用CDM/CDS自助存款方式和自动转帐还款方式代替柜台还款,此外,如果采用自动转帐还款的方式,持卡人即可以充分的享受存款的利息,还不会因无意中错过最后还款日而承担滞纳金和透支利息,何乐而不为呢?!
误区五:准贷记卡比信用卡安全;
很多持卡人都认为准贷记卡比信用卡安全,因为准贷记卡一般都在购物消费的时候需要输入密码,而国际标准信用卡在购物消费的时候仅凭签字认证,不需要输入密码,再加上很多信用卡受理单位的收银人员根本不核实持卡人签字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导致持卡人普遍认为使用信用卡风险太大。
我们不能否认目前国内信用卡的使用环境并不理想,对于没有失卡保险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操作不规范无疑扩大了持卡人所承担的信用卡被盗用风险,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并非全部准贷记卡在购物消费时都需要进行密码验证,目前国内仅仅个别银行的准贷记卡具有密码验证的功能,而大多数准贷记卡和国际标准信用卡一样,在购物消费的时候均不需要进行密码验证,任意输入6位数字都能够通过交易,密码对于准贷记卡和信用卡而言,只有在ATM取款的时候才是必须正确输入的。
对于购物消费时都不需要密码验证的准贷记卡和信用卡来说,事实上准贷记卡要比信用卡风险更大。因为准贷记卡的章程合约中规定,持卡人信用卡丢失挂失后,挂失行为在24小时后才正式生效,也就是说,在你挂失以后的24小时之内,任何的损失都需要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只有在挂失24小时之后的损失才由发卡行承担,对于绝大多数商户都是联机POS交易的今天而言,二十四小时的时限对持卡人来说无疑是“致命的”;而国际标准的信用卡在这一点上却有所不同,信用卡挂失无一例外的都是即时生效,在挂失电话接通的那一刻起,客服人员会精确到秒的确认挂失生效时间,挂失生效后一切损失都由发卡机构承担。
从这一点来说,信用卡的安全系数要高于准贷记卡。
事实上,对于凭借签字核实身份的准贷记卡和信用卡来说,即便被盗用持卡人依然可以凭借签字不符对于盗用交易予以拒付,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而根据章程,凭借密码核实的支付卡所发生的任何交易都视同持卡人本人交易,如此一来,一旦持卡人的密码被盗取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众多的信用卡伪卡诈骗盗用等案例足以证明,盗取密码并不见得比模仿签字难多少。
误区六:信用卡在异地提取现金不收取手续费;
信用卡和准贷记卡一样,在异地提取现金都需要收取手续费,就提取现金而言,信用卡提取现金的费用要高于准贷记卡。
一般情况下,信用卡无论是提取自有存款还是预借现金都需要支付3%的手续费,不分本地异地境内境外,只有个别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对于本地提现或境内提现给予费率优惠,取现手续费为1%,比如工行国际卡、中银国际卡、农行国际卡等;而准贷记卡在本地取现发卡机构不收取取现手续费,仅计收透支利息,异地取现则有1%的取现手续费。
因此,就提取现金这方面而言,准贷记卡优于信用卡。
误区七:信用卡消费50天过后不去还款银行开始计息,所以宁愿使用准贷记卡取现金,反正都一样:一个要收利息,一个要收手续费;
在这一点上,持卡人对于信用卡和准贷记卡的概念和使用方式明显有所混淆。
使用信用卡直接购物消费,和使用准贷记卡提取现金再去消费并不一样。使用信用卡直接购物消费,我们可以享受最少20天左右的免息还款期,在这个期间我们是信用购物,并没有实际支付任何钱款,可以说我们至少获得了20天的活期存款利息,只要我们在最后还款日期限前偿还欠款,则融资成本为零,持卡人即可以享受时间价值,又可以得到利息收入。
而使用准贷记卡取现后再消费则显得十分笨拙,持卡人不仅可能需要支付取现手续费(异地),还要从交易日起支付日息万分之五的透支利息。
此外,信用卡直接购物消费和准贷记卡直接购物消费也不一样。如果使用准贷记卡帐户中存款余额购物消费,那么钱款在交易达成的瞬间则从持卡人帐户中即时转入商户帐户,持卡人丧失了时间价值和利息收入的可能;如果使用准贷记卡小额透支功能购物,则购物所形成的透支金额会从交易达成一刻起按日息的万分之五开始计息,直到偿还为止,没有免息还款期。
误区八:准贷记卡丢失可以立即向银行挂失,而且准贷记卡有密码,捡到者不能把钱取走。
对于信用卡和准贷记卡在挂失方面的区别前面已经叙述过了,这里不再赘言。而对于凭密码取现这一问题,实际上准贷记卡和信用卡在ATM上取现的时候均需要输入密码,如果是在柜台取现甚至需要出示持卡人的身份证明加以核对,所以一般来讲,如果仅仅是卡片丢失,只要密码不泄漏,准贷记卡和信用卡都不存在被拣拾者冒取现金的危险。
上述案例所说的情况很可能是持卡人丢失的钱包中不仅有信用卡还有身份证件,拣拾者很可能是利用身份证件假冒持卡人到银行提取了现金,鉴于此发卡机构通常建议持卡人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件分开保管,以避免上述冒用事件的发生。
况且,即便发生了冒取现金的事情,持卡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尽量减少盗用或冒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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