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政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
市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根据上述对于市政管理体制的概念与内涵的界定,市政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市建制体制
它包括设市的标准,市的行政地位,市的自治(或自主)权力,市与中央、省(州)的纵向权力关系,市的下级行政建制。 市建制,实际上是国家为了便于对城市地区的管理而设置的一级政权机构,是人类历史的一大进步,也是研究市政体制的前提。
(二)市政府构成体制
包括城市国家政权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从世界范围看,一般多由市议会、市行政、市司法三部分组成,各自分掌一部分公共权力;但有的只由一个议行合一的委员会组成,有的由市行政系统与执政党紧密结合构成市政府核心,而市权力机构和司法机构围绕这...全部
市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根据上述对于市政管理体制的概念与内涵的界定,市政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市建制体制
它包括设市的标准,市的行政地位,市的自治(或自主)权力,市与中央、省(州)的纵向权力关系,市的下级行政建制。
市建制,实际上是国家为了便于对城市地区的管理而设置的一级政权机构,是人类历史的一大进步,也是研究市政体制的前提。
(二)市政府构成体制
包括城市国家政权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从世界范围看,一般多由市议会、市行政、市司法三部分组成,各自分掌一部分公共权力;但有的只由一个议行合一的委员会组成,有的由市行政系统与执政党紧密结合构成市政府核心,而市权力机构和司法机构围绕这个核心运转,构成实质上的“城市政府”。
我国城市国家政权,由市人大及其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组成,通常概括为“一府两院”。
(三)市行政管理体制
包括市行政领导体制、市行政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本级政府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权责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等。
市行政管理体制是市政管理体制大框架中的小网络,其关键是把国家赋予城市政府的职权与职责(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目前,我国市行政管理体制中要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机构的行政领导体制;市政管理系统内各机构的职能及权责关系。
市政管理系统各组织机关的职能,由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权责结构由职能体系决定。
(四)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
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也称市权力系统权责关系,即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系统中,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
城市公共事务管理,不同于单纯的城市政治管理,它不能不涉及与市政公共管理有关的事业、企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市政管理体制中的政、事、企关系错综复杂,彼此制约,这是由市政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市政管理中许多经营内容属于社会福利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其资金大多由市政府出资或补贴;其次,市政公共事务管理包含大量作业性的管理活动,需要由企业来进行,这样的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兼有了政府、事业单位的特征。
于是,政企关系、政事关系、企事关系纠结于市政管理的全过程。从世界范围的市政管理来看,政府与承担市政管理业务的事业或企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我国目前基本上是采取事业单位或市政府监督下的委托企业单位经营的方式。
以上四方面的内容中,市建制体制是市政体制存在的前提,没有城市建制就谈不上市政体制,因此,市政体制首先应包括市建制体制;市政府的构成体制是市政体制运转的制度基础,其关键在于城市权力系统之间及其上下级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市行政管理体制则是市政体制研究的重点;而市政体制的核心问题则是在城市公共事物管理过程之中,各部门如何实现其职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