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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6 15:05:34
舱面险。海洋运输货物,在正常情况下应装在船舱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船方才能签发清洁提单。根据海运习惯,如果货物装在甲板上,船方对货物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在遇到共同海损时,也不能得到补偿。 因此,船方应取得货方同意才能将货物装载甲板上,如货主同意装甲板,等于放弃了货物的安全,属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是除外责任。 在办...[展开]
舱面险。海洋运输货物,在正常情况下应装在船舱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船方才能签发清洁提单。根据海运习惯,如果货物装在甲板上,船方对货物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在遇到共同海损时,也不能得到补偿。
因此,船方应取得货方同意才能将货物装载甲板上,如货主同意装甲板,等于放弃了货物的安全,属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是除外责任。 在办理投保时,未对保险人声明,属于申报不实,依法保险人不负责任。
可见,甲板货是否负责,不属于一切险责任范围中不包括舱面险的范畴,因为在条款中没有舱面险是否包括在责任范围的规定。
如果事先向保险人投保时声明货物装甲板并要投保一切险,保险公司也接受了(一般不会接受,这里仅是为了说明问题)还是要负责的。
有些货物航运习惯上只能装于甲板上,因此在保险上才有了舱面险的设置,并增加了风浪将货物击落入海的责任。
实践中,曾遇到承运人未得到货方同意而私自将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情况。
这属于承运人违约,承运人要负完全责任,并不得享受海牙维斯比规则(其他航运规则同)的最高责任限制,即要赔付全部货物损失,作为货物保险人,在排除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可以对损失进行赔偿后向承运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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