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普通专利与国防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专利与国防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全部回答

2018-04-09

274 0
    普通专利与国防专利的选择 我国专利法第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及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又规定,国防系统各单位申请发明专利,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其专利申请由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主管部分设立的专利机构受理;专利局受理的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审查,由专利局根据该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依据上述规定,原国防科工委于1987年成立的国防专利局,作为中国专利局的分局受理国防专利申请,1990年原国防科工委又发布了《国防专利条例》,作为申请和审批国防专利的法律依据。
   航天工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一部分,有许多涉及国防型号任务的研制课题,其中,科技人员做出的发明创造大部分涉及保密问题,这一点正是与一般科技成果的不同之处。  对于这样的发明创造,研制单位可以按照《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申请国防专利。
  但《国防专利条例》也同时规定,绝密级涉及国防利益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而对于那些可以转为民用的不涉及国防技术秘密的创新成果,研制单位可以选择普通专利申请。有的发明创造既可用于国防又可民用,可以先选择申请国防专利,以后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解密,转为普通专利。
     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主要区别在于:国防专利只在国防系统内公开摘要,不公开具体的说明书;而普通专利则向公众全面公开,包括全国及全世界,任何人均可以查阅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国防专利采用即时审查制,审查速度比普通专利快。
  此外,国防专利还设有补偿费,可以补偿国防专利权人因保密而造成的一部分损失。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