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2017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以上五条...全部
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2017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以上五条是申请天津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