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期房06年12月份交的首付款14万,合同的交房日期是07年5月15日,到今年6月份贷款才办下来开始还款(贷款18万,15年)。合同上写的如果不能按时交房,开发商应该在07年5月16日开始赔款,按日赔款,已付款的万分之二。现在就不明白了,这个赔偿开发商应该怎么陪,是从5月16日开始知道交房时每天陪我28元(首付款14万的万分之二),还是从5月16日开始到贷款办下来时每天陪我28元,之后到交房时每天陪我64元(全部房款32万的万分之二)。 请帮帮我谢谢了
开始还贷款,那就是说开发商已收银行划款,提供全额发票给你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与办证,按开发票日期判断“已付款”日期。
开始还贷款,那就是说开发商已收银行划款,提供全额发票给你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与办证,按开发票日期判断“已付款”日期。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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