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预交税款50000元,直接手工填写报表交税。6月做未开票收入冲掉税款19811.32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应补退税额为-30188.68元。帐上应交税费余额为-30188.68元。7月份实际销售1626015.24元,税款97560.91元。减上月应缴税费余额...6月份预交税款50000元,直接手工填写报表交税。
6月做未开票收入冲掉税款19811.32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应补退税额为-30188.68元。帐上应交税费余额为-30188.68元。
7月份实际销售1626015.24元,税款97560.91元。减上月应缴税费余额-30188.68元,应交税款为67372.23元。
问题:
7月份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中填写销售1626015.24元,税款97560.91,但是本期应补退税额未冲掉上月-30188.68元,本期应补退税额依旧是97560.91元。
当时只有将表1中的未开票收入中负数冲掉503144.67元,冲掉税款30188.68元,然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收入1122870.57元,税款67372.23元,申报当月税款67372.23元。
问题:
账上现在应交税费数字与报表上相符,但是收入与报表上累计不相符,差额503144.67元,帐表不符无法解决。展开另外一个问题,关于混凝土行业纳税问题请资深老师解答谢谢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混凝土,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受托方负责加工,按税法规定受托方加工费应按17%缴纳税金。如受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应按自制产品6%纳税。
问题一:
如我公司为受托方,原材料全部由委托方提供,按税法应按加工费的17%缴纳增值税。那么原材料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归受托方还是委托方作为购进原材料入账?
问题二:如委托方只提供水泥,我方提供其他主要原材料,按税法应按自制产品6%缴纳增值税。那么原材料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我方还是委托方作为购进原材料入账?关于预交增值税款无法冲回的问题,请税务高手解答谢谢万分感谢
实际上,在网上申报7月份增值税时,30188.68元,应该自动显示在增值税申报表的第27栏;<br/>如果网上申报7月份增值税时,本期应补退税额是97560.91元,则应该与税务专管员沟通将30188.68元调整到第28栏(金额自动显示在第27栏)。 <br/> <br/>问题补答:<br/>如果你公司为受托方,原材料全部由委托方提供,按税法应按加工费的17%缴纳增值税。那么原材料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归委托方作为购进原材料入账。你方只收取加工费。<br/> <br/>如委托方只提供水泥,你方提供其他主要原材料,按税法应按自制产品6%缴纳增值税。那么你方耗用的其他主要原材料的(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你方作为购进原材料入账。<br/> <br/>另外,对混凝土行业的受托加工业务中“主要原材料”的界定,存在争议;<br/> <br/>各地略有不同,具体可与当地税务咨询沟通为妥。<br/>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