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预提,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根据《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因为本月工资月末计入当月成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而工资发放是在下月初,也就是本月初发的是上个月的工资。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以经过签字审批的工资表作为工资发放原始凭证: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如果此笔款项属于订金性质,将来可以收回的,则可将其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作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2000 贷:现金 2000 将来收回该款项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即可,作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 2、如果此笔款项属于购材料的预付货款性质,将来不能收回现金只能以货物抵偿,则该笔经济业务应作分录: 借:预付账款 2000 贷:现金 2000 待采购材料验收入库时,则作分录: 借:原材料(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借:长期待摊 货:银行存款或现金 当时我公司注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人让这么做的。在以后的6个月内计提出来就行了
电脑属于固定资产,因此,发生的与电脑维修(包括配件等)相关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
公司购买办公用品,用支票支付,分录如下:1、企业购买办公用品直接使用的,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先入库,办理入库手续,再办理出库手续,分录如下:购买时:借: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或物资采购)贷:银行存款领用时:借:管理费用贷: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或物资采购)
1、收取的住房押金应记入其他应付款或预收帐款,记入其他应付款更合适一些, 2、收取的信用卡不通过“委托银行收款”科目,可以直接记入银行存款科目,或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过渡,待款项到帐后再转入银行存款
1、本年利润一般到年底时按净利润进行结转,月末不需要转出。 2、转出的分录 (1)本年利润为盈利时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本年利润为亏损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借:现金 63 制造费用 237 贷:其他应收款 300
从成立之日起可提,直接进入成本和管理费
首先要归化账户科目:1、银行汇票属于其他货币资金 2、交付固定资产的定金款属于资产,当归属于预付账款 因此会计分录是: 借:预付账款——某公司 21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210000
如果记录这帐号,就多写一个“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者用“其他应收款-XX行”来核算,但是一般不需要写这个
你查一下<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按上面的要求整理材料,就没错.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100元,贷:现金100元。
货盘亏的帐务处理方法,记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借:要看存货盘亏的原因不同:如存货发生盘亏经查证属实,则:其他应收款(当存货减少是人为造成,并有负责人承担损失的时候)管理费用(由于管理保存不当造成的合理损失)营业外支出(指存货因为自然损耗或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造成等)贷:库存商品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借:待处理财产损益贷,准予核销时:待处理财产损益上述借方科目根据盘亏原因<p>
在作代扣个人养老保险会计分录时,用工资表做代扣个人养老保险的证明,付在会计凭证.代交时用银行盖章的票据付在会计凭证后做交款凭证,没有别的票据了.
年度会计报表与平时每月报表一样,都是根据会计帐编制的。因此,只要做好结账、对帐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就可以了。 至于年度决算报告,并不是所有单位都要做的。一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年终要做年度决算报告。
1、给对方开支票,不用写费用报销单,让对方在支票根上签字就可以的,如果可能可以登记支票领用簿,这个银行或文具商店有卖的,也可以填写支票领用单 2、可以,让老板在发票上签字,就可以入账了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商誉”确认不一样,会计按会计处理.
利润表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销售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减: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用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减: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就按这个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去算就可以了,把你有的数据填上去,从上往下就可以算出你想要的数据了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对方单位将对招标单位的债权(招标保证金)转让给个人,招标单位再将保证金支付给个人,招标单位不会违反规定。 但对方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债权转让协议书,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通知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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