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买,听说在财政局可以买的,不过新华书店也有,请问您是哪里的,可以一块学啊? 是学明年的么?我的
是不是今年7月还考了一次呢?那今年应届的财会专业的是不是也要参加这次考试,要明年5月份考啊?
财务管理,田明;税法,赵颖;审计,范永亮; 我听过他们的课,讲的很清楚,老师也耐心,负责,而且有问题随时都可以向他们请教 在联信和东方注会都有他们的课
只要自己好好学在哪都一样
多做一些试题就行了
对,现在不能更换会计证了,不管你是何种文凭,一般是5月份报名参加培训班,9月份报名考试,11月份初开考,具体时间各个地方有差异的,向当地财政局咨询。
是可以的,考中级只要有会计证,专科文凭,五年工作年限就行的,本科文凭只要四年,文凭越高,工作年限越短。并不就是一定要考个初级才能考中级的。
关注深圳市财政局或者区财政局网站的公告就可以,届时会有通知的
我是会计专业的,你可以先从《基础会计学》开始,然后是《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如果想考证的话,当然是CPA喽,也就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不知道和长沙一样不
电算化考试一年有很多次,考过一次接着下一次,所以只能去财政局问问.这个时间是不定的.
12底查分,拔打16817730,你是在亚太报的吗?我在那报的,祝好运:)
是的
打114
一年只有一次报考机会.一般是5月份报名参加培训班,9月份报名考试.11月份开考.
11月份,与全省是统一的时间,因为考试是省财政厅组织的。
差不多要到1月份的
一月份才能知道,具体看你的准考证!
现在会计证要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的,共考三门,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如果你是会计专业的,你就可以免考两门,只要考一门职业道德就行了.如果你不是会计专业的,就得三门全考,不过你有电算化,只要考另外两门就行了,去财政局报名.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程序 一、从事会计工作且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从事会计工作且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向其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四)符合《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法第九条规定条件,只考一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的申请人,除考试成绩合格外,还须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三、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区、县财政部门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区、县财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区、县财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五、区、县财政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区、县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六、区、县财政部门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区、县财政部门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会计 供稿) 天津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补报名通知 为了方便我市考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2月15日~23日进行天津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我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2005年12 月15 日至12 月23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周日不公休) 二、补报名方式 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验证、照相、交费、确认的方式。 三、补报名地点 全市考生补报名只能在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人民公园北侧会计之家内),可乘坐606/619/632/657/803//865/866等公交车,在人民公园站(或附近)下车即可到达。 四、补报名具体报名步骤 (一)网上注册、报名 考生报名须先登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会计 ” 网站,进入网站首页面右侧的“网上报名”栏目,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注册后,填写考生注册信息,检查无误,打印信息表。 (二)现场验证 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对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后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05年12月15日至12 月23 日到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人民公园北侧会计之家内)办理确认、照像、教材订购及交费手续。 特别提示:刚刚通过2005年度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持合格成绩单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原件办理补报名手续(注意:免试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的考生,不必持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 五、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中级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初级考生,除具备上述第一款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05年底(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日期为起始日期)。 六、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初级考试 1、考试科目 200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2、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考试 1、考试科目 200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2、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 (一)初级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 日上午 9:00—11:30 :经济法基础;下午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上午 9:00—11:30:财务管理;下午14:00—16:30 :经济法;21日上午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八、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0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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