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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对于变更撤销民事行当事人请求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予撤销还酌情予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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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43 0
  变更、撤销民事行简称撤销行因行有法定重大瑕疵而须诉变更或者撤销民事行 民事行意思表示有缺陷符合民事法律行生效要件按理都无效民法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对于只涉及当事人而涉及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意思有缺陷民事行其有效还无效选择权被赋予行人自己即赋予当事人撤销权或变更权其若选择有效则放弃行使权利若选择无效则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旦当事人行使了撤销权或者变更权则被撤销或变更部分行视同无效民事行自始发生效力 当事人请求变更人民法院应当予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人民法院酌情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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