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都有哪些种类?
信托的种类可根据形式和内容进行不同的划分。(1)按信托关系 建立的方式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凡信托三方关系人依照信托法 规,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信托称为自由信托。凡由司法机关 依其权力指派信托关系人而建立的信托称为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法人信托是指具有法人 资格的企业、事业和社团等法人组织以法人身份委托受托人办理信托业 务的信托。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身份委托受托人办理信托业务的信托。 (3) 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私益信托即完 全为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的受益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信托。公益信托即为 学校、技艺、慈善...全部
信托的种类可根据形式和内容进行不同的划分。(1)按信托关系 建立的方式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凡信托三方关系人依照信托法 规,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信托称为自由信托。凡由司法机关 依其权力指派信托关系人而建立的信托称为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法人信托是指具有法人 资格的企业、事业和社团等法人组织以法人身份委托受托人办理信托业 务的信托。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身份委托受托人办理信托业务的信托。
(3) 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私益信托即完 全为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的受益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信托。公益信托即为 学校、技艺、慈善、宗教等事业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4) 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自益信托是 指委托人将自己指定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他益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 他人作为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 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商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商法范 围之内的信托。商事信托也称营业信托,一般由具有商业受托人身份的 主体担任受托人,它是中国信托机构开展的主要业务。受托人通过经营 信托业务,获得收益。
民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是在民 事法律范围之内的信托。民事信托又称为非营业信托,业务涉及的是与 个人财产有关的各种事务,如保管贵重物品、执行遗嘱、管理遗产等。(6) 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和处理信托。
担保信 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 信托,它不在于对此种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理,而在于保证信托财产的 确定与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受托财产的 完整、保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 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7)按信托涉及的 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国内信托即信托关系人在国内,信托 行为也在国内进行。国际信托即信托关系人分属不同国家,信托行为也 是跨国进行。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 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资金信托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 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资金的一种信托业务。动产信托是指以各种动产作 为信托财产而设定的信托。
不动产信托是指以土地及土地上定着物为信 托财产的信托。其他信托是指除了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 外的财产信托。(9)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 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 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 的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 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 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