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 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
册。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予注册并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 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 医师外出会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提出“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 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2009年9月,卫生部发...全部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 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
册。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予注册并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 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 医师外出会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提出“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 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2009年9月,卫生部发 布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医师多点执业做出了具
体规范。
(1) 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 (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2) 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 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
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执业。
(3) 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 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