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的义务之定性是怎样的?
关于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当事人所负义务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契约义务,"在进入合同关系后,当事人所负的义务是与先契约相对的契约义务,它包括了合同生效前、后的契约义务,如果说合同生效后的义务是核心契约义务,那么,生效前的义务就是一种外围契约义务,但说到底属契约义务。 "2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契约生效前,契约双方当事人所负的附随义务。"3笔者认为,根据民法理论,义务的来源有二,其一是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契约义务即是。其二是法律强制规定,附随义务即是。 契约义务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契约为自己设定的义务,义务的内容及范围皆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自己的...全部
关于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当事人所负义务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契约义务,"在进入合同关系后,当事人所负的义务是与先契约相对的契约义务,它包括了合同生效前、后的契约义务,如果说合同生效后的义务是核心契约义务,那么,生效前的义务就是一种外围契约义务,但说到底属契约义务。
"2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契约生效前,契约双方当事人所负的附随义务。"3笔者认为,根据民法理论,义务的来源有二,其一是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契约义务即是。其二是法律强制规定,附随义务即是。
契约义务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契约为自己设定的义务,义务的内容及范围皆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先前所设定的义务开始对自己产生法律约束力,从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义务,只有在这时当事人所履行的义务才是当事人为自己所设定的义务,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这段时间内,合同尚未生效,当事人虽然通过订立合同为自己设定了义务,但当事人所设定义务对自己尚未产生法律拘束力。
因此,契约义务只能产生于合同生效以后,而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这个阶段,合同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这个阶段所负的义务不是契约义务。既然当事人在这个阶段所负的义务不是契约义务,那么其义务不是来源于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其实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这段时间内,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仍然存在一方当事人恶意阻止合同生效的可能,从而使另一方当事人所期待的履行利益得不到实现。法律如果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不仅会使阻止合同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受不到应有的制裁,而且会使另一方当事人找不到应有的法律救济,从而影响到交易的稳定并最终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这段时间内当事人所负的义务实质上是法律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恶意阻止合同的生效而强加给当事人的义务,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因此该义务从本质上来说属于附随义务的范畴,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订立到履行的整个过程中,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的义务是合同生效前的附随义务,是先合同附随义务。
其内容与范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诚信原则由法官去自由裁量。因此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义务是先合同附随义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