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药品是特殊性的商品?
药品是特殊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商品属性,就是药物只有用于交换、成
为商品后才成为药品,才具有了使用价值。药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上,因为药品的使用价值与人类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并同样经过生产、流 通、消费等过程。 但药品又不完全与其他商品相同。药品是直接用于人体防病治
病、解除患者痛苦、挽救患者生命的物质;药品虽然直接用于人体,但在绝大多数 情况下,不能自己选购,而是经医生诊断开处方后购买;药品是生理活性物质,用 很小的剂量即可发挥局部或全身作用;使用药品必须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否
则,不仅不能治病,反而还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总之,药品与人的生命与 健...全部
药品是特殊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商品属性,就是药物只有用于交换、成
为商品后才成为药品,才具有了使用价值。药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上,因为药品的使用价值与人类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并同样经过生产、流 通、消费等过程。
但药品又不完全与其他商品相同。药品是直接用于人体防病治
病、解除患者痛苦、挽救患者生命的物质;药品虽然直接用于人体,但在绝大多数 情况下,不能自己选购,而是经医生诊断开处方后购买;药品是生理活性物质,用 很小的剂量即可发挥局部或全身作用;使用药品必须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否
则,不仅不能治病,反而还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总之,药品与人的生命与 健康休戚相关,也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正因如此,党和政府历来重视药品监督管 理工作,而且早在1984年就颁布了专门监督管理药品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因此,药品是不同于一般日用商品的特殊商品,其特殊性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1) 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的专属性是指药品具有治病救人的功效,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疾病或计
划生育等,只有通过医生的检查诊断,对症下药,合理使用,才能达到防病、治病 和保健的目的。若滥用药物就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国家对于医疗单位 制剂管理、药品流通销售及药品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作了
明确规定,用于指导人们用药,保证用药安全有效。药品的专属性还表现在各类药 品作用不一,一般不能互相代替。
有些中药材,多年生长却一次采摘,如杜仲皮, 要生长多年之后才能剥离;有的是珍稀动物身上的器官(组织或部位),在下药时
也是不可替代的。中药材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国家要通过立法形式对中药品种进 行保护、对野生药材资源进行保护。
(2) 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可以预防疾病,用于康复保健,但由于多数药品又具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
用,所以药品管理有方、用之得当就能治病救人、保护健康、造福人类;反之,药 物滥用则可中毒、致病、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公布资 料表明,世界上有1/3患者的死因并不是疾病本身,而是不合理用药。某些药品虽
然可以治病,但也能成瘾,如鸦片虽然是镇痛的良药,但更是成瘾的毒品。我国对 麻醉药品等实行特殊管理。
(3) 药品需求的客观性和时效性
患何种疾病、何时患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一旦生病,就立刻对药品
产生强烈的需求。因此,药品的供应必须及时、有效、品种规格齐全,只能“药等 病”,不能“病等药”。
药品的生产和经营要有超前意识和必要的储备以适应这种
需要。
(4) 药品质量的严格性
药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生死存亡和种族繁衍。为了保证药品质量,我国政
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科研、生产、经营和使用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 药品的科研必须执行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 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必须执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 营必须执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行药品生产、经营及制剂、进出
口的相关许可证制度,对制售假劣药品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以保证药品质 量。
药品的需求弹性很小,人有病或生命垂危时,某种药品价格再高,只要有能力 支付就得购买,所谓“黄金有价,药无价”,而对于一个健康人来说,似乎有的药
品又变得不名一钱。药品质量不仅仅是药品科研、生产、经营企业的生命所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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