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教师老师待遇如何?
二、薪酬待遇 1、学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2、其他福利待遇 学院为教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金)、住房公积金。同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决户口问题。 3、学院为新进教职工提供过渡房(两人间公寓),其中副处级和副高及以上提供单间。 1:厦门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项 目 类 别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安家费 购房 补贴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面议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面议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全部
二、薪酬待遇 1、学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2、其他福利待遇 学院为教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金)、住房公积金。同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决户口问题。
3、学院为新进教职工提供过渡房(两人间公寓),其中副处级和副高及以上提供单间。 1:厦门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项 目 类 别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安家费 购房 补贴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面议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面议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理工科50-80万元 文科15-20万元 15万元 28万元 20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 教授 理工科30-50万元 文科10-15万元 12万元 23万元 18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 理工科10-30万元 文科6-10万元 7万元 15万元 1200元/月 博士 理工科6-20万元 文科4-6万元 3万元 8万元 800元/月 备注: 1、科研启动费含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硬件部分支出不应低于80%。
2、校外租房租金补贴需为已婚家庭户方能享受。 3、已享受校内免费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校外租房租金补贴。 4、购房补贴为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次性领取。
(二)可申请享受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符合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人员,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并获得市政府批准后,可申购或租赁厦门市人才住房,或享受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