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例如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4年之后被假释,那么假释的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 毕的刑期即3年;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以前是10年,2011年5月1日生效 的《刑法》修正案八将之改为13年,而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 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 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刑法修正案八将此修 改为“依法...全部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例如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4年之后被假释,那么假释的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 毕的刑期即3年;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以前是10年,2011年5月1日生效 的《刑法》修正案八将之改为13年,而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 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 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刑法修正案八将此修 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 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而《刑法》第八十六 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照本法第七十 一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第二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 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 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三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刑法修正案八改为有关部门)关于假 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