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住院抢救,儿子的态度和做法母
法律只能保障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而不是万能的。哥哥的做法从情理上来说确有不当之处,但这些问题基本上还是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要靠诉讼来解决是不现实的。哥哥虽然不能亲自看护老人,但他请了看护工,在法律上这就算尽到义务了(注意,这只是从道德底线的角度而言),毕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病人必须由亲人来看护的。
另外,他和其妻私翻母亲的东西,可能会窥探到母亲的一些隐私内容,但是毕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这还是在直系血亲之间发生的,法律一般不会认定为侵犯隐私权。至于拿走钥匙,更不可能像楼上所说的那样成立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1条第(...全部
法律只能保障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而不是万能的。哥哥的做法从情理上来说确有不当之处,但这些问题基本上还是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要靠诉讼来解决是不现实的。哥哥虽然不能亲自看护老人,但他请了看护工,在法律上这就算尽到义务了(注意,这只是从道德底线的角度而言),毕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病人必须由亲人来看护的。
另外,他和其妻私翻母亲的东西,可能会窥探到母亲的一些隐私内容,但是毕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这还是在直系血亲之间发生的,法律一般不会认定为侵犯隐私权。至于拿走钥匙,更不可能像楼上所说的那样成立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1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哥嫂偷拿一把钥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犯罪的。
所以,这类行为只能给与道德上的谴责,法律是无能为力的。不过从哥嫂偷翻老人的东西,查看存款等行为来看,他们的目标还是很明显的,估计是看老人病危,因此想在于遗产分配问题上先下手为强。
这时候主要看母亲的态度了,如果她认为这个儿子太不孝,将来自己百年以后无意将遗产分配给他,老人可以立个遗嘱,必要的时候女儿可以请公证人员来对遗嘱进行公证,就有关遗产分配问题做好安排,这样哥嫂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如果老人已经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遗产分配的时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女儿可以主张多分遗产,而对不孝的哥哥可以少分甚至不分遗产。要达到这个目的,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人证、录音等等)证明哥哥的不孝行为就行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