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符合规
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的行为 不 符合有关规定. 因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是: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以应当会计师(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或者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以上是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那么按照以上的要求,李某只具备 助理会计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职称),不具备会计师(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且李某只从事了两年的会计工作,未满3年. 所以:信立公司任命李某为会计主管人员的行为 不 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