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个问题
68万个问题
普票就不说了,情况简单影响也不大,丢失了登个报有个情况说明就行了,专票的话想对麻烦一点。你们是购买方,如果你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掉了,那么请对方给你出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由开票方去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并请对方给你一个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用来做账,并且可以抵扣。认证的话现在大部分可以网上勾选认证,如果你不符合勾选认证的条件,可以用对方给你的复印件进行认证,是没有问题的。被税务局调查问题不大,只要你是合法经营,业务真实有效,发票掉了可以说的清楚原因,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缺那一联?估计与纳税有关。有意的逃税。
不用证明,直接向办税服务厅打电话说明一下就行了,说明是印刷错误。
所谓缺联,即缺少联次,这种情况在进行比对的发票中常会出现,出现最多的就是运输发票,缺联实际上就是指的缺少销售方的记账联,即缺少销项,因为通常情况下发票开具后,开票方的开票数据就会记载在金税卡中,在次月的税额申报时,就会将开票的数据copy到国家税务总局的的总数据库中。在这要说的是发票认证的原理,发票认证时并不是说对方的销项信息完全和你的抵扣联一致才能认证,抵扣联认证的关键在84位密文,这84位密文是根据你的销售方税号、购货方税号、购货日期、金额、税额等信息组成的,即一台税控机都有一个固定的密文不变,一旦开出的发票符合以上特征的话,就可以拿去认证,并能通过。之所以你的发票在07年12月收到并抵扣,但在08年3月通知你发票不能抵扣,是缺联发票,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发票的抵扣期限是90天,在这期间以后,税务总局的系统会根据每一张抵扣联去比对相应的销售联,以确保没有假票或错票,因为发现你有抵扣,但是没有对方单位相应的销售,所以这张票上的税额就不能抵扣。本人分析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方将该票开出,你公司进行抵扣完毕后,对方又将该销项发票在税控系统中作废造成的。
普*****通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丢失后说明写下丢失经过就行。比如:某日,由于*****事,保管不善,丢失通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份,代码***号码*****。特此说明。
因此,属于“缺联”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管理部门按照审核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分情况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推行金税工程是我国加强增值税管理,保障国家税收,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实现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金税工程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金税工程中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却不可忽视,否则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滞留票、缺联票,乃至形成一个偷税的漏洞。现就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采集问题谈几点浅见。 一、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要做好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采集工作,首先必须对如何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个正确认识。如果不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作出规定,任由企业随意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不利于数据采集工作,而且影响交叉稽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只能在下列情况下才可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企业跨月作废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先收回已发出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企业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凭据,在未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前,企业不得擅自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记账时,要将被冲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对应冲销的红冲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后面,以便备查,开具的红冲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得交付购货方。 (二)企业发生退货或折让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收到由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后,方能开具相应的红冲增值税发票。《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是企业在发生退货或折让时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凭据,在未取得《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前,企业不得擅自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记账时,要将《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附在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后面,以便备查。开具的红冲发票联和抵扣联交付购货方。
推行金税工程是我国加强增值税管理,保障国家税收,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实现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金税工程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金税工程中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却不可忽视,否则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滞留票、缺联票,乃至形成一个偷税的漏洞。现就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采集问题谈几点浅见。 一、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要做好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据采集工作,首先必须对如何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个正确认识。如果不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作出规定,任由企业随意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不利于数据采集工作,而且影响交叉稽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只能在下列情况下才可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企业跨月作废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先收回已发出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企业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凭据,在未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前,企业不得擅自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记账时,要将被冲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对应冲销的红冲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后面,以便备查,开具的红冲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得交付购货方。 (二)企业发生退货或折让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收到由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后,方能开具相应的红冲增值税发票。《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是企业在发生退货或折让时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凭据,在未取得《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前,企业不得擅自开具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记账时,要将《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附在红冲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后面,以便备查。开具的红冲发票联和抵扣联交付购货方。 二、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一)销货企业开出发票,本月内发现错误,在未收回发票联、抵扣联的情况下不得作废;若购货方在抵扣联认证后又将发票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应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将发票作废。以上情况在稽核子系统比对后会产生属于作废发票进行抵扣,应转入协查子系统进行协查。这时一定要注意当月相应存根联采集,否则就形成缺联票。 (二)销货企业开出发票,本月内发现错误,在收回发出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可在当月做作废处理;若发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收回,销货企业此时不能做作废处理,要凭对方提供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开出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冲销,同时要注意存根联的采集。 (三)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才能开具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此类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在报税时将存根联进行采集。 (四)购货方提供《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取得销货方开具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当期认证。如购货方不及时认证并冲销进项税额,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跨月作废形成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情形:1.销货企业必须在收回原来已发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方能跨月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货方已认证并无法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凭税务部门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等,否则不予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应全部在当月认证;3.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必须在次月的报税期内与其他存根联一道报税,进行存根联采集。
增值税普通发票更换专票说明函 因我公司财务作账需求,故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信息如下: 原增值税普通发票抬头: 原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 原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 原增值税普通发票号码: 开具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请按以下地址邮寄至我司.谢谢! 发票快递地址: 发票收件人: 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属于“缺联”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管理部门按照审核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分情况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情况说明可以现场请示税务局里面的工作人员<br/><br/>他们有义务告诉你到底应该怎么写<br/>缺联情况说明:缺联是因为开票方没有没有将销项方的发票进行纳税申报
你要说清楚缺的是哪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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