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个问题
8万个问题
答: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应该是可以抵扣的。但也有例外。 附: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自制或购进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要在当月计算并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5)自2009年1月1日起,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等15个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政策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3、因购置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额,所以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明确了与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1、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列入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即: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其包含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2、将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包括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时,与其购进相关的劳务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的抵扣,如:与购进货物相关的运输费、加工修理费等。
新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规定: 购进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或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允许抵扣,但购进的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或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者劳务不允许抵扣。同时,条例规定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用消费品,指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摩托车等。 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办公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货车、铲车、叉车、装载车等运输工具可以抵扣进项税。
<br/><p>从农民个人手中购入的粮食可以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然后按13%税率自行计算申报抵扣。<br/>
1.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进项税不需要另做会计处理,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中,即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总价) 贷:银行存款 2.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许可抵扣进项税.只有一般纳税人(购置非不动产)才可抵扣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根本就没有抵扣这一说法,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进项税全部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中。
固定资产进项税低扣,首先自己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其次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办法是固定资产按发票列示的不含税价格入帐,税金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取得的专用发票网上认证期为发票开票日期后90天内,因此只要你发票没有超过90天认证期是可以在本月进性网上认证并低扣的
借:在途物资 201860</p> 应交税费--进项税 34140</p>贷:银行存款 236000</p>运输费用允许抵扣7%。。就是2000*7%=140</p>购入材料费用为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p>###国家税法明文规定的,运输发票的可以抵扣7个点。还需要原因吗。</p>###楼上一位的分录是正确的,我解释下为什么运费也可以抵扣增值税,并不是所有的运费都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必须是为购买货物(除固定资产外)而支付的运费,因为此时的运费是原材料的成本的构成部分。为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因为它也构成你要销售应税货物的成本。</p>###1/ 材料未入库时:</p> 借:在途物资 200000+2000*(1-7%)=201860</p>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科额)34000+2000*7%= 34140</p>贷:银行存款 236000</p>2/入库时:</p> 借:材料201860</p> 贷:在途物资 201860</p>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运费的7%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p>###是代垫运费,所以就没有运输发票开给销货方,而是开给购货方的,所以销货方也没有可以抵扣的发票,也是这样吗?</p>###借:在途物资 201 860</p>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34140</p>贷;银行存款 236 000</p></p>运费是按运费金额的7%抵扣:2000*7%=140 即进项税额为:34000+140=34140</p>###分录为</p>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p>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p> 贷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p></p>更正一下,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后,生产性动产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而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也可以抵扣7%,所以运费能不能抵是根据它是什么东西产生的运费。即使抵扣了如果这部分以后人为毁损了或者是用在了非应税劳务还需要做进项转出的。</p>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购入材料的一般纳税人就可以抵扣了。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还是到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都是3%; 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来说是17%,这两者只有在税率上有所区别。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的范围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费。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如果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均可抵扣。所以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不予许抵扣。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不免税。 3、开具发票要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营改增之后现在执行的规定,企业购入轿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新建厂房购入钢材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构建不动产,属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即使购买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记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2013年放入费用,——需要调整出来。这是工程物资,不是费用。 借:工程物资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缴税费---应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现在2014年我现在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你好 不能,这个真不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强调:如果购入的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而且这里也强调“自用”,如果购入汽车不是自用,而是为了销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种,不包括其他类型机动车。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购入汽车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入的汽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购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报。 3、购入的汽车不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4、购入的汽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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