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个问题
87万个问题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附加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x税率,若增值税税额减少,附加税税额也会减少。
是的。增值税属于国税的征收范围。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属于地税征收范围。
当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计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1% )下月交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多交增值税,不用做分录,转为下月预交税减扣应交税费便可。<br/> 补充: <br/>按正常驻交税做账,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多交增值税部分,转为下月作预交税减扣应交税费便可。<br/> 补充: <br/>按正常交税做账,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多交增值税部分,转为下月作预交税减扣应交税费便可。
有许多业务地税与国税是交叉的,以下列示的是比较全的涉税方面的会计处理,可根据你实际情况进行借签。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资源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1.收购未税矿产品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征资源税产品,在移送使用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取得销售应征资源税产品的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对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已发生的不动产销售收入和收到房地产的预收帐款时,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项目完全开发完成后再进行清算。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别墅和豪华住宅预征率为3%。 1.发生销售不动产和收到预收帐款时,按预征率计算出应缴土地增值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项目竣工结算,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出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对比已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并进行调整。 (1)预提数大于实际数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红字,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红字,差额) 反之,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蓝字,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蓝字,差额) 调整后的贷方发生额与借方发生额对比的差额,作为办理退补税款的依据。 (2)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税务机关退还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经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取得租赁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其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计算提取的营业税等税费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1.取得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销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 1.取得销售不动产属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处理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三)上述会计处理完成后,将“所得税”借方余额结转“本年利润”时,编制会计分录 (四)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五)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六)企业清算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七)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八)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清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后,计算出投资收益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上述会计处理完成后,将“所得税”借方余额结转“本年利润”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科目年终无余额。 (四)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分为法定减免和政策性减免。法定减免是根据税法规定公布的减免政策,不需办理审批手续,纳税人就可以直接享受政策优惠,其免税所得不需要计算应纳税款,直接结转本年利润,不作税务会计处理。政策性减免是根据税法规定,由符合减免所得税条件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才可以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政策性减免的税款,实行先征后退的原则。在计缴所得税时,按上述有关会计处理编制会计分录,接到税务机关减免税的批复后,申请办理退税,收到退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将退还的所得税款转入资本公积: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五)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帐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1.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本年未进行结帐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本年利润 (六)企业清算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对清算所得计算应缴所得税和缴纳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将所得税结转清算所得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清算所得/贷:所得税 (七)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1.对永久性差异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永久性差异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不能计入损益的项目在会计上计入损益,从而导致了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按照调增的永久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期未结转企业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对时间性差异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收入项目或支出项目在会计上计入损益的时间和税法规定不一致所形成的差异。 按当期应调整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期未结转企业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八)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1.对永久性差异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按照调增的永久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期未结转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对时间性差异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将调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加上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与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所得税对比,将本期的差异额在“递延税款”科目中分期递延和分配,到发生相反方向影响时,再进行相反方向的转销,直到递延税款全部递延和转销完毕。当当期调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加上未调整前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大于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反之,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期未结转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一)企业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使用“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二)个人投资者按月支取个人收入不再在“应付工资”科目处理(即不再进入成本,年度申报也就不需要对该项目作税收调整),改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支付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资者个人设置明细帐)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资者个人设置明细帐)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普通股股利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时,或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 1.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应代扣营业税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单位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代扣代缴本企业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代扣代缴承包承租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查帐计征和带征企业其会计处理相同。代扣代缴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个人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支付内部职工集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企业缴纳自有自用房地产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缴纳自有自用车船的车船使用税,缴纳的印花税在有关费用科目核算。计算并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有关明细科目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或应交税金--其他地方税税金)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或应交税费--其他地方税税金) 贷:银行存款 七、屠宰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企业屠宰应税性畜用作食品加工的原材料时,其应交屠宰税计入原材料,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企业屠宰应税性畜自食时,其应交屠宰税由职工福利费支付,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三)屠宰场屠宰应税性畜代征屠宰税的会计处理: 向纳税人代征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专户存储)/贷:其他应交款--代征屠宰税 解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交款--代征屠宰税贷:银行存款(专户存储) 八、其他税务会计处理问题: (一)滞纳金、违章罚款和罚金的会计处理: 对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违法经营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项目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全部负担或部分负担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全部负担或部分负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或由于企业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部门查补的由扣缴单位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在发生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三)国家税务局查补增值税、消费税、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补征增值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分所属时期,均在实际缴纳年度记账。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四)地方税务局查补的营业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分别处理。 (1)已在查增利润中抵减了应补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再计算补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如果无查增利润,只是查增营业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则不分所属时期,均在实际缴纳年度记账。编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五)自查发现因少提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补提时不分所属时期统一在补提年度记账。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多报了就等下一期留底就好了,等下一期要是需要缴纳的时候不缴纳就可以了
1.申报及缴库期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投资人应于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当年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应补交税款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所有企业取得所得情况的《查帐征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汇总),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2.申报表的补充和更正重报 纳税人报送的会计决算报表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所附有关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按地税机关有关邮寄申报及申报管理的规定要求限期补充或更正重报。 3.延期申报和缓缴申请 根据市局京地税征〔1995〕426号、〔1996〕1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应在征期前5日内到税务所领取填写并报送《延期申报申请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在征期内填写并报送《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及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按审批权限审批同意后,可在准予期限内办理。纳税人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按《征管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纳税人的申报责任 纳税人对纳税申报表及其附送的有关资料内容的真实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按《征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五、纳税人应提交的申请项目 (一)报送事项 纳税人应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需审核、报备的有关事项(包括经营期内主管税务机批复有关事项的批件),如财产损失、弥补亏损等。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审核、报备事项,承担有关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退税 纳税人发生《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退税情况,应及时提交有关申请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受理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应及时予以核实并按规定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季度(或月份)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六、税务代理有关规定 纳税人不能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可通过税务代理,从而达到税务机关规定的自行申报纳税要求。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委托有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纳税,双方应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代理与被代理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如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情况不实以及中介机构虚假代理的,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处罚。
异地要交附加税费。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预交申报时在预交地按预交部分缴纳相关附加税费,机构地纳税申报时按实际交纳增值税额缴纳相关附加税费。 计算方法为: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根据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分别选择,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征收率计算;计税方法依据房地产老项目和新项目分别确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述日期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1.计时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2.缴纳税费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者之和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1、收到进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开出增值税发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 (销项和进项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账户上,余额可能是正数或负数。月末都要将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余额应该是0) 3、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5、交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 地税附加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使用购进扣除法,如:购进材料时候:借:原材料-A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销售货物时候,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项-当月进项 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直接借:管理费用-税金-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者之和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标准:1、增值税附加税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从2010年12月起,外资企业也需要缴纳附加税。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要交附加税,附加税就是市区按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县镇按百分之五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3%交增值税。
增值税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在缴税的时候是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1)这得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都得交附加税。附件税就是你说的“按增值税的百分之七,百分之三及百分之一计算的城建税,防洪费及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4%或是6%交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7%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3%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2%其他应交款-水利建设基金1%
地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这2个税种是以流转税为基数算出来的。所以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就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就得交地税的税种喽
你当月计提提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城建税次月上税务扣款,拿到扣款凭证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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