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万个问题
52万个问题
1、货已经收到,钱未付,发票也没有收到。 月底前暂不入账,月底发票还没有收到,机器设备暂估入账。暂估入账不含税。 月底机器设备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暂估—机器设备 13000元 贷:应付帐款—xxx 13000元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暂估 13000元 贷:应付帐款—xxx 13000元 2、实际收到发票,如双方对机器设备价格无异议,按发票金额记帐 借:库存商品—机器设备 发票金额 元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xxx 发票金额 元
直接借:库存商品(原材料),贷:银行存款(现金)。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月末材料发票款到,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车间领用暂估材料,按暂估价发放: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产品完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产品销售及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发票回来冲销原暂估分录,根据发票金额入库: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红字)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6、根据发票金额调整销售成本: (1)若发票金额比暂估金额大的,根据其差额调增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若发票金额比暂估金额少的,根据其差额调减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第二个没有发票能确认收入么?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外购商品估价入库时,按不含税金额做账务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三)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产生了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等同于工程的竣工结算,有可能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并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需调整。
在年末的时候公司购进材料一批,货已收,发票未收到,年底结帐时可以暂估入帐吗? 可以的 并且在年底的时候我公司已将此批货物销售,并开具了销售发票? 应该是可以的前提是你们购进货物的发票的价格和数量没有改动!!!
关于年末暂估入帐的数据处理,在有的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暂估入账的外购货物成本可否在税前扣除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该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前,该暂估货物的发票能够到达,则可以税前扣除,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应付帐款-估价入库科目不是按对方客户设置而是统一设置为“应付帐款-估价入库”所以进行估价时不需考虑增值税问题。至于何时将已经的估价冲回,会计制度有规定--次月月初冲回,不是麻烦的问题,毕竟不是很大的业务量,如果需要估价的材料很多的话,请按重要性原则进行甄别。其他的楼上都说的很明白了。我想楼主也是很明白怎么核算,就是有问题困扰而已。
1、1月份货到,并入库,按暂估价入账 借:库存商品 2台*不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台*不含税价 2、2月份收到发票以后, (1)将原分录冲回 借:库存商品(红字) 2台*不含税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红字)2台*不含税价 (2)按支付货款入账 借:库存商品 9台*不含税价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台*含税价 一般纳税人由于进项税可以抵扣,所以不管估价入账还是发票来了之后入账,“库存商品”都要按不含税价入账。你做的这几笔分录都是正确的,估价入库2台后已售出,发票来了之后按9台入账,又红冲上月2台,库存还有7台。由于估价的2台发出成本已经结转,你的账面上累计结转下来的只有7台的库存商品成本,前面2台已经结转发出了。
那你在明年汇算清缴前把这些暂估发票先下帐就可以了
在销售商品时,编制的会计分录是不含税价格,税款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一并确认,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2月底如果有些材料没有来发票,要按不含税价暂估入库,暂估入账后面的附件是入库单。凭暂估入库单做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暂估入库单附在凭证后面作为附件 2、明年发票来了,先开红冲入库单,把原来估价入库的金额冲掉,根据红冲入库单做分录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红字) 把红冲入库单附在凭证后面作为附件 同时根据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开一笔蓝字入库单,附在发票后面,凭发票和蓝字入库单,做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发票来了之后,开的蓝字入库单和发票就是凭证的附件。
1、固定资产入账(有发票)时:可抵扣的用不含税,否则相反. 做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暂估(无发票)固定资产入账时不用考虑税金 做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待发票到达时将暂估(无发票)入账分录红字冲回 4、再做如下科目: (1)可抵扣的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不可抵扣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发出商品按暂估价入账。 2、取得发票后,先用红字冲销按暂估价入账的发出商品分录。 3、然后,再按发票价格做发出商品分录。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出商品按含税价入账。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发出商品按不含税价入账。
1、暂估只是对原材料的估价(不含税),对于税金不用估计。 2、收到发票时,先将原先暂估入账的凭证红字冲销,然后,按照发票的材料价和增值税作帐。 3、不管含税暂估,还是不含税暂估,帐务处理的最终结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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