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万个问题
25万个问题
1、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受票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 (1)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购买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票。 (1)开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应纳税额)。 涉及销货退回或销货部分退回的,还需要根据退回的货物价值,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成本。 (2)受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采购成本。
找原来进货的分录红字冲回就可以
冲销第一个分录就可以,摘要写:冲销X月X号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 贷:本年利润 -4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 贷:库存商品 4500 或者 摘要写:更正X月X号凭证 贷:本年利润 -4500(在软件的贷方填写负数) 贷:库存商品 4500
先要看是什么税,都要去申请退税,去地税专管员那申请.可以直接退给你.如果是增值税可以留抵下月再扣</p> </p> </p>###会计分录如下:</p> </p>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红字)</p> </p>贷:银行存款(红字)</p>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你入账了吗,发票认证了啊,那你到税务局开通知单,然后回来在系统里开负数冲销,然后再重新开一张与这张发票金额相同的发票,修正过来,把最后开的那张发票再在系统里作废掉就OK了。
如果材料未耗用,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红字冲回,重新做会计分录即可。 如果材料已被耗用,已进入生产环节,未形成产成品,那么将发票金额与暂估金额之差,补记“生产成本”即可。 如果已销售结转成本,那么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1、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借:原材料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借:原材料(发票金额) 贷:应付账款 4、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原材料 5、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开了红字发票后是不是还要开一张蓝字发票? 答:假如你开的红字发票是因为退货的原因,那就不用再开蓝字发票了, 因为既然退货,就不存在销售了.直接冲销售就可以了,如是别的错误 (户名或税号开错等),销售还是存在的,那就要从开一张正确的蓝字 发票,实现销售收入.
账务处理: 1、调整上年销售收入 (1)调整收入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上年销售成本 (1)调整成本时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发票金额是正确的,但是,编制记账凭证时,记帐凭证上的收入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也就是说,记账凭证上收入金额多写了,这种情况,不用开发票,可以将记账凭证中收入多记的金额进行红字冲销。 2010-09-14 16:11 补充问题 没有发票,却多做了销售收入,这月要冲减,什么理由好呢? 冲销凭证摘要写:冲销xx年x月第xx号凭证,销售金额写错(或多页)。
本月开的红字发票实际上就是抵消了营业收入金额。
只能是开红字或者办理退货证明了,当年内开红字没问题。
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4、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同上述第3点操作。 5、购货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内容包括: (1) 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和退货原因; (2) 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3) 同时附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复印件(已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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