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骑自行车横过马路,已经过了中间线,被左面开来的一辆
出租车撞倒(司机说是为了躲避自行车才越线的)交警处理是对半责任,这样处理合理吗?
2009-02-18 12:33 补充问题
是9m的路,中间就一条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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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是交警部门的权力,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责任的依据,至于是否公证是很难通过你的描述来下结论的。
2、如果对事故的认定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上级机关申请复核,这是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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