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中医院属于哪个商圈呢?
行政机构 1951年前,张店未设立过卫生行政机构。1950年11月,张店划为张周市二区后, 卫生行政工作由张周市卫生院代管。1955年3月,张店作为淄博市辖区,建立张店区人民政府, 正式设立卫生科,编制3人,主管全区卫生行政工作。 1956年4月,张店区人民政府改为区人民委员会后,仍设卫生科,配备正副科长和2名科员。1968年8月,张店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文教卫生组,配备组长1人,副组长2人, 负责全区的文化、教育、卫生工作。 1972年,张店区革命委员会撤消文教卫生组,建立张店区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1976年5月,区革委撤消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建立区...全部
行政机构 1951年前,张店未设立过卫生行政机构。1950年11月,张店划为张周市二区后, 卫生行政工作由张周市卫生院代管。1955年3月,张店作为淄博市辖区,建立张店区人民政府, 正式设立卫生科,编制3人,主管全区卫生行政工作。
1956年4月,张店区人民政府改为区人民委员会后,仍设卫生科,配备正副科长和2名科员。1968年8月,张店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文教卫生组,配备组长1人,副组长2人, 负责全区的文化、教育、卫生工作。
1972年,张店区革命委员会撤消文教卫生组,建立张店区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1976年5月,区革委撤消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建立区革委卫生局,配备局长1人,副局长2人。1980年1月,张店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张店区人民政府以后,仍设卫生局。
局机关设行政秘书股、人事劳资股、医政股等办事机构。截至1987年,卫生局有工作人员25名。 1955年,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人和工业、农业、文教、卫生、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张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 委员若干人。
爱卫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科兼管。1962年1月,爱卫会设办公室, 配有正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负责全区爱国卫生运动。1979年1月,区爱卫会办公室列为区政府正式机构, 工作人员增加到8人。1987年,区爱卫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7人,委员25人。
第二辑 业务机构 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 张店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76年10月16日,未设办公室,其业务工作由区卫生局办公室负责办理。1984年12月11日,区政府根据机关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对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设立办公室,编制3人。
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张店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前身是张店区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成立于1957年3月,鉴定小组由7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1981年,根据山东省公、检、法、劳动、民政、卫生等部门的联合通知要求,成立张店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会由11人组成。
1985年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重新调整, 由9人组成直至1987年,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没有常设机构,各委员平时均在各单位工作,需要鉴定的医疗事故发生后,由区卫生局召集各委员进行鉴定工作。
卫生防疫站 张店区卫生防疫站于1956年6月建立。 1966年与张店区人民医院合并。1972年6月,从区医院分出独立。张店区卫生防疫站建站初期,编制5人,人员没有明确分工。1976年增至17人,设立防疫组、卫生组、检验组。
1983年,增至38人,增设了食品卫生组、地方病防治组和办公室。1984年10月,站辖组改为科。1987年底,工作人员发展到63人。 妇幼保健站 张店区妇幼保健站1958年5月建立, 截至1987年,全站工作人员21人。
妇幼保健站下设儿保组、妇保组、后勤组,并设有门诊部。门诊部有内科、儿科、中医科、药房、手术室、治疗室、收费挂号室等。 第三辑 医疗机构 解放前,张店区的医疗机构主要是中药店(铺)和西药房。
多为个体经营,以售药为主,有坐堂医生看病开方。随着宗教的传入,张店也曾出现过教会办的医院,但是都很小。规模比较大的是张店铁路医院,1916年为日本人创建。1938年以后, 屡遭战争破坏,1948年3月,仅剩残破楼房一座。
是年,全区有11处私人中药房(铺)和6处私人医院。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医疗事业十分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个体之间联合行医,逐步兴建联合诊所和人民医院,使卫生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联合诊所 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影响下,张店区个体医务工作者自愿组织起来,于1952年4月1日建立西医联合诊所,地址在张店二马路(今西一路)南首路西。
1956年,张店区联合诊所有10处,城区农村各5处。 城区有:张店第一联合诊所(原西医联合诊所),12人。张店第二联合诊所,位于二马路南首,9人。张店第三联合诊所,系中医诊所,位于安乐街,9人。
张店第四联合诊所,位于斜马路,7人。张店第五联合诊所,位于张店街里,8人。 农村有:崔军联合诊所、沣水联合诊所、傅家联合诊所、马庄联合诊所、金岭联合诊所。 1956年4月,张店城区5处联合诊所合并成一个大诊所,称张店联合诊所,地址在张店二马路。
下设3个分所:张店街里分所、复兴街分所、崔军市场分所,另有联合镶牙所一处,称张店镶牙所,位于二马路(今西一路)南首。 1956年12月, 张店联合诊所改为张店区卫生所。3个分所分别改为张店街里联合诊所、复兴街联合诊所,崔军联合诊所。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成立公社卫生院,张店区城乡联合诊所并入公社卫生院,联合诊所的名称随之取消。 张店区人民医院 位于中心路63号,建筑面积7253平方米,建有门诊楼和病房楼,为中西医俱备的综合性全民所有制医院。
张店解放后建过两次区级医院。1950年1月26日,在二马路58号,建立张店市医院。同年,改为张店区医院,不久,合并到淄博专区中心卫生院。张店区人民医院的前身是张店区联合诊所,建立于1956年。
同年,改为张店区卫生所。 1960年6月13日,恢复张店区人民医院。1963年,改为张店区机关门诊部。 1966年,改为张店区工农兵医院。1973年2月,仍改为张店区人民医院。该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耳鼻喉科、眼科、中医科、口腔科、针灸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麻醉科、手术室、镶复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血库、住院处、供应室、制药厂等。
张店区人民医院承担着医疗和部分教学科研任务,医疗队伍不断扩大。1956年,有52人,其中,中医15人,西医14人,司药8人,工勤人员15人。至1987年,区医院共有264人, 其中,主治医师8人,医师50人,医士29人,护师3人,护士47人,药剂师6人,检验师1人,助产士4人,其他技术人员42人。
张店区中医院 位于张店区健康街51号,建有门诊楼一幢,使用面积为1443平方米。是一处以中医中药为主、 西医西药为辅的集体所有制综合医院。它的前身是1956年4月建立的张店联合诊所张店街里分所;同年12月,改为张店街里联合诊所;1957年改为张店区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1958年改为张店人民公社卫生院。
1982年4月,改为张店区中医院。 1956年建立之初, 只有8人, 设中医科、西医科和药房;1958年,全院有职工16人,设中医科、西医科、中医精神病科和药房;1976年,职工增至36人, 在原4个科室的基础上增添西医妇产科、防疫科和化验室。
1987年,全院职工116人。其中,主治医师4人,中医师8人,中医士12人,西医师9人,西医士7人,护师1人,护士17人,中药师6人,中药士2人,西药师1人,西药士1人, 放射士1人,检验士1人,防疫士3人。
中医科室有:内科、妇科、儿科、正骨科、针灸室;西医科室有:创伤外科、内科、妇科、预防保健科、痔瘘科、手术室、护理部;医技科室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供应室、住院处。 张店区人民医院分院和乡镇卫生院 张店区人民医院各分院、各乡镇卫生院的前身均是人民公社卫生院。
1958年,全区有张店、 石桥、房镇、马尚、江西、马庄6处人民公社卫生院。1962年,马庄公社卫生院改名为傅家公社卫生院。又新建卫固公社卫生院。1963年,增建大张、崔军公社卫生院。1964年,江西公社卫生院改为四宝山公社卫生院。
1965年,又将淄川区沣水、 湖田、中埠、金岭、大武5处人民公社卫生院划归张店区。此时, 全区人民公社卫生院为14处。1970年1月,金岭、大武公社划归临淄区,人民公社卫生院成为12处。 1971年,沣水、马尚、石桥、卫固4处公社卫生院改为区人民医院分院, 其余8处为公社卫生院。
1983年,张店公社卫生院改为张店区中医院, 其余7处公社卫生院改为乡卫生院。1984年,部分乡改为镇,全区共有沣水、石桥、马尚、卫固4处区人民医院分院;南定、湖田、中埠3处镇卫生院;傅家、房镇、大张、四宝山4处乡卫生院。
直至1987年,其机构未变。 村卫生室 1955年,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张店区始建村卫生室。1969年,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后, 村卫生室普遍建立。1974年,全区有村卫生室179个。
1981年后,随着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农村181个村卫生室出现3种形式:村民委员会集体办卫生室、原集体办的卫生室由个人承包、经区卫生局批准的个体诊所。为了完善村级卫生组织,1987年,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村甲级卫生室建设的通知》,实行以点带面, 使甲级卫生室建设在乡村普遍展开。
全区181个卫生室中,达到甲级标准的140个,甲级率占77。3%。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