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里的伤害不是指疾病。建议你去申请。
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是在工作中突发的脑溢血,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您好,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
你好,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若属第五款情形应属工伤,若不是则很难认定为工伤,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因抢险救灾直接导致其脑溢血而非其自身因素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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