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第二定律书上的定义:物体的加
我解释一下你的疑问。
关于“由F=ma可知,F与a成正比,m与a成反比”
应该这样说:由F=ma可知,当m一定时,a与F成正比。
因为a是由F产生的,说a与F成正比,含义是a随着F而变化(而且必须加上“当m一定时”这个条件)。 说成“F与a成正比”,在纯数学意义上正确,但在物理意义上就本末倒置了。
另一个,应该这样说:由F=ma可知,当F一定时,a与m成反比。
因为,当F一定时,a的大小就取决于m了,是a随着m而变,不要说成“m与a成反比”。
说比例关系时,一定要加上条件。
“只有当物体有加速度时,物体才受到外力作用”----这话不对。例如,放在桌上静止的物体,没有加速度,但它受到重...全部
我解释一下你的疑问。
关于“由F=ma可知,F与a成正比,m与a成反比”
应该这样说:由F=ma可知,当m一定时,a与F成正比。
因为a是由F产生的,说a与F成正比,含义是a随着F而变化(而且必须加上“当m一定时”这个条件)。
说成“F与a成正比”,在纯数学意义上正确,但在物理意义上就本末倒置了。
另一个,应该这样说:由F=ma可知,当F一定时,a与m成反比。
因为,当F一定时,a的大小就取决于m了,是a随着m而变,不要说成“m与a成反比”。
说比例关系时,一定要加上条件。
“只有当物体有加速度时,物体才受到外力作用”----这话不对。例如,放在桌上静止的物体,没有加速度,但它受到重力和桌面对它支撑力两个力的作用。不能说它没有受到外力作用。
----事实上,不受任何外力作用的物体是不存在的。
“任何一个力都可以使物体产生加速度,并且加速度与外力的关系是,同时产生,同时消失”-----这不正确。当物体受的合力不为0时才会产生加速度,加速度是与合力有关,而不是与单个的力有关。
是合力为0时加速度消失。加速度消失不说明外力消失,因为“外力”与“合力”不是一回事。从因果关系看,是“合力为0”使得“加速度消失”。“加速度消失”只能“说明”合力为0了,不能说“使得”合力为0了,也不能说明“外力消失”了。
前边已说过,实际上并不存在外力全部消失的物体,但合力可以为零,把“为零”称作“消失”好像也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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