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当事人双方应如何分割财产所得?

婚姻被依法撤消后,当事人双方应如何分割财产所得?

全部回答

2016-11-08

46 0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 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 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消的婚姻,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 T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通则意见》第八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第九十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十一条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