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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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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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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或生产 特点的等因素限制的职工,不能执行法定每天8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经过有关劳动 行政部门的批准,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 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制度。
    依据《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 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部贯彻《国 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 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 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由上述的规定来看,我国的工时制度大致可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时制等几种基 本类型。对于标准工时制是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工时制度,而对于其他两种工时 制度,是在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标准工时制的情况下,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才 可以执行的工时制度。
  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需要注意两点:第一,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必须依法审批 且符合法定的范围。  第二,用人单位应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 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不得以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为由,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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