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新闻里常说的“闯黄灯被罚
“以70km/h的速度通过路口”。。。
我们这里以前有过这样个事情:说是半夜的时候有个骑三轮车的回家路上过了个红灯,到路中间的时候被卡车撞飞。——完全不违法还可以杀人,哪里来的“绝对”?
感觉楼主的观点很有道理,但是太以司机为中心了。
在讨论“绝对上说”该不该罚款前,个人觉得应该先想想怎样可以少出人命。路口的话,行人、机动车要先后使用,那么之间隔开多少比较安全?,70km/h * 四秒黄灯,大约八十米,很长很安全——但是有谁走在路上还远眺么?且不说八十米无遮挡的视野是不是总能有。 时间上给个间隔来卡断车流,黄灯的作用也许就是这样。可如果按楼主的说法,黄灯可以无责任地过,那么间隔在哪里...全部
“以70km/h的速度通过路口”。。。
我们这里以前有过这样个事情:说是半夜的时候有个骑三轮车的回家路上过了个红灯,到路中间的时候被卡车撞飞。——完全不违法还可以杀人,哪里来的“绝对”?
感觉楼主的观点很有道理,但是太以司机为中心了。
在讨论“绝对上说”该不该罚款前,个人觉得应该先想想怎样可以少出人命。路口的话,行人、机动车要先后使用,那么之间隔开多少比较安全?,70km/h * 四秒黄灯,大约八十米,很长很安全——但是有谁走在路上还远眺么?且不说八十米无遮挡的视野是不是总能有。
时间上给个间隔来卡断车流,黄灯的作用也许就是这样。可如果按楼主的说法,黄灯可以无责任地过,那么间隔在哪里?
倒计时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这里就是这么做的,而且印象里黄灯好像不总能见到。
但是改成倒计时就完美了么?我们这里的话,倒计时到零然后继续计时,或者倒计时还没到零但是停车线以后实际上已经空了,或者抢着最后一秒过线——比如有些公交车,再或者别的诡异的情况都能看到。
当然也可能交管部门或者它的上级确实脑残了,明摆着有提高通行效率,增加收费基础的做法都不用,反而跟赚钱过不去,专门选妨碍楼主等通行自由的做法。
有空闲时间来发表看法的话,不妨挑个路口或者挑个比平常路过的更危险的路口,然后按着信号灯指示来回走几步,再来想想还有什么新想法。
不管怎么说,楼主的帖子里好像没有提到行人的事情。不过所谓“黄灯罚款”,当然是发生在有行人通行的路口的。
所以这个事情上只从司机的角度看,似乎无法得出“绝对应该”的结论。
北京的话,网络上有消息说,是各路口有传感器检测车流,然后控制变灯。——所以才有亮起绿灯后,不知到什么时间绿灯该超红灯变的说法。
只是不知到这个是托词还是技术上就是这样。
其实这种事情无非是安全和效率的冲突。
北京的话,貌似大路都有很多车道,所以其实可以搞成中间的车道可以过黄灯,靠近人行道的则需要在路口前减速。这样应该是有点安全,也有点效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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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现在大家都知道楼主有个医生老婆,自己开着小车,还会压着限速上限飙过斑马线。——多好的一个N有时尚小青年(?),而且还亲身感受着社会不公。。。
假如楼主已经或事后将要把这个帖子的内容整理成东西,发给交管部门或者媒体来申诉一下,那么楼主绝对是新时代的好青年。
假如JJYY有车没车的,只是为了找个同好相互慰藉一下,那只能说这个萌卖的不是地方。
最后说点废话。
在下反复说行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这个问题上,最大的损失就是人命,而且通常是没有气囊等技术装备保护的人。
那么阁下觉得,一部法规在制定的时候,是为了人命而牺牲一下公平正义地好,还是为了经济损失而牺牲一下公平正义来的好?
假如哪天,技术的发展使得行人可以随身携带一些装备,使自己即使被车撞一下也不会伤筋动骨;或者哪天行人的数量居然少于司机/机动车的数量了,那么交通法规肯定是另一个样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