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的期限是多少?
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 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查封、扣押的一般期限伞最长期限。 一般情况下,查 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30日。因此,查封、扣押的最长期限 是60曰。(2)除外规定。本条规定是对查封、扣押的期限作出的统 一规定。 不同行政管理领域情况不同,出于执法实践需要,在遵 循必要和合理的情况下,行政强制法明确了,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可对期限有特殊规定。按照本条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没 有规定期限的,应遵照...全部
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 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查封、扣押的一般期限伞最长期限。
一般情况下,查 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30日。因此,查封、扣押的最长期限 是60曰。(2)除外规定。本条规定是对查封、扣押的期限作出的统 一规定。
不同行政管理领域情况不同,出于执法实践需要,在遵 循必要和合理的情况下,行政强制法明确了,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可对期限有特殊规定。按照本条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没 有规定期限的,应遵照此规定执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例如,《禁止传销条例》第18条规定:“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曰;案件情况 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15日。”又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1条规定:“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案件情况 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15曰。
”(3)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由于检测、检验、检疫 或者技术鉴定的时间一般较长,如果算入查封、扣押期间,可能 会超过查封、扣押的期限;即使未超过,也会大大挤占行政机关 的工作时间,使行政机关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案件调查处 理等工作。
因此,对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法律 一般不将其纳入法定期间。根据本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间不 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换言之,对物品进 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实际持续的时间 将超过60日。
需要指出的是,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 不能成为变相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手段。根据本条规定,物品 的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以“需要”为限,不得任意进 行。有关机构应当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 鉴定,不得故意拖延。
关于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 用,本条延续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 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这对行政机关从事检测、检验、 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活动也是一个限制,可以减少行政机关从事 此类活动的随意性。
(4)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过程 中还可能需要履行两项告知义务:一是将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 书面告知当事人。延长决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并说明延长理由。二是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书面告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的期间,应当是一个明确的期间,不得使用含混、模糊的字眼,从而使当事人难以确定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所需的时间。规定行政机关的告 知义务,有利于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保护其合理预期,便于其 寻求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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