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如何承担?在宾馆酒店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作为旅游六要素之一,“住”在旅游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卫生、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对于提高旅游者的旅游体验,缓解旅游疲劳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由于现代的酒店、宾馆的设施和设备已不仅仅是满足旅客的住宿和休息,并且由于旅游者一般都会在人住酒店时精神放松,安全意识降低,在宾馆、酒店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在宾馆、酒店住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应当明确宾馆、酒店作为旅游辅助者的地位。《旅游法》第ill条规定,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因此,在包价...全部
作为旅游六要素之一,“住”在旅游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卫生、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对于提高旅游者的旅游体验,缓解旅游疲劳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由于现代的酒店、宾馆的设施和设备已不仅仅是满足旅客的住宿和休息,并且由于旅游者一般都会在人住酒店时精神放松,安全意识降低,在宾馆、酒店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在宾馆、酒店住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应当明确宾馆、酒店作为旅游辅助者的地位。《旅游法》第ill条规定,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因此,在包价旅游合同中,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且协助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的宾馆酒店,自然也应当为履行辅助人。当由于宾馆、酒店的行为导致违约或侵权责任时,应当按照《旅游法》第71条的规定执行,即:在发生违约责任时,由旅行社承担第一责任,然后再向酒店追偿。
在发生侵权与违约竞合的责任时,由旅游者选择向组团社或宾馆、酒店索赔。
第二,在旅行社接受旅游者委托为其代办酒店预订时,应按照《旅游法》中有关代办业务的规定,或按照《合同法》中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旅行社仅承担受托预订酒店房间的责任,而旅游者与酒店之间则是单独地建立住宿法律关系,根据有关住宿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无论何种法律关系,都要遵守《旅游法》中关于住宿合同的规定。
即《旅游法》第75条规定,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费用如何承担,《旅游法》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明,可依照《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提醒旅行社经营者注意的是,虽然法律目前对酒店、宾馆导致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但旅行社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仍然应当格外地谨慎履行和注意。
主要包括:
合理选择酒店供应商。需要满足《旅游法》第34条的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对游客人住酒店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指导说明。需要满足《旅游法》第80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等。
如在采购酒店资源时,应当检查其合法的开业证明和必要的许可文件。中国境内的酒店一般应当具备营业执照、特行许可、消防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明。
在安排游客入住酒店时,应提示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告知游客酒店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如酒店附带有温泉、游泳池、健身房等设施的,应对相应的项目给予充分的安全提示和说明,以避免相应风险的发生。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