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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30 07:22:03
答:1、增值税加工劳务。根据增值税条例第一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销售业务。就是说制作后卖给对方。
3、营业税劳务,但很难符合广告业的定义,基本是要开其他服务业。 如果这笔业务可是混合销售行为,那么就可以开地税了。
所以还是那句话,要看合同具体...[展开]
答:1、增值税加工劳务。根据增值税条例第一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销售业务。就是说制作后卖给对方。
3、营业税劳务,但很难符合广告业的定义,基本是要开其他服务业。
如果这笔业务可是混合销售行为,那么就可以开地税了。
所以还是那句话,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签订的。根据合同内容对照营业税条例和增值税条例作出判断才行。看不到合同,回答的都是废话。[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