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后续
一、时间安排
2013年8月22日
至2013年8月24日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岗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包括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 对已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结合开封市实际,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设施设备管理以及对物业管理与服务的理解等内容的教育。
四、要求
我局将在年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考核和暂定资质转正升级时,对从业人员中取得岗位证书人数和接受再教育情况...全部
一、时间安排
2013年8月22日
至2013年8月24日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岗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包括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
对已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结合开封市实际,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设施设备管理以及对物业管理与服务的理解等内容的教育。
四、要求
我局将在年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考核和暂定资质转正升级时,对从业人员中取得岗位证书人数和接受再教育情况严格审查把关,对不具备规定要求的不予资质检查审验或转正升级。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和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
培训班报名地点: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5963615
附件:1。《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和“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城培教字〔2013〕10号)
2。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课程安排》。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