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是什么??这是什么情况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由于某些原因,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以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利润表中的一个项目,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该项目已经从利润表中取消,但仍作为一个过渡性科目使用,期末无余额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这样,如果出现会计政策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就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以前...全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由于某些原因,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以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利润表中的一个项目,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该项目已经从利润表中取消,但仍作为一个过渡性科目使用,期末无余额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这样,如果出现会计政策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就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也没有必要列入本年利润表,当然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要作相应调整。
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科目。
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属于会计差错更正,可将其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非日后事项两种情况。各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必须具体分析。
(一)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
如果企业所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则应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第138条及《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①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应调增利润(上年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记贷方、应调减利润(上年少计费用、多计收益)时记借方。
②作所得税纳税调整。
补交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冲减多交所得税时作相反的分录。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④调整盈余公积计提数。
补提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冲减多提盈余公积时作相反的分录。
⑤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以及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如果提供比较会计报表,还应调整相关会计报表的上年数。
(二)非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
如果企业所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新《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新《企业会计制度》第133条将非日后事项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两类。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也就是说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其视同日后事项处理,处理方法同日后事项。
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①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调整方法同日后事项。
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③有关纳税调整并入当期期末所得税计算时一并进行;
有关盈余公积的调整并入当期期末利润分配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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