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对我国畜禽养殖用地是怎样规定的?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 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 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 权人负责恢复。 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 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全部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 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 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 权人负责恢复。
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 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收起